市政協專題史料征稿啟事
摘要:市政協《青春記憶——我的知青歲月》專題史料征稿啟事 為充分發揮人民政協文史資料工作“存史、資政、團結、育人”的社會作用,系統記錄知識青年這一特
市政協《青春記憶——我的知青歲月》
專題史料征稿啟事
為充分發揮人民政協文史資料工作“存史、資政、團結、育人”的社會作用,系統記錄知識青年這一特殊群體在特定歷史時期的人生經歷,紀念那段激情燃燒的歲月,幫助人們了解歷史、認識國情、感悟人生,駐馬店市政協學習文史委員會決定在全市征集《青春記憶——我的知青歲月》(暫定名)專題史料,現將有關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則
(一)“三親”原則。必須是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的相關歷史事件當事人或見證人親歷、親見、親聞的史料,并以征集事件親歷者史料為主。
(二)存真求實原則。史料應做到忠于歷史、實事求是,客觀記錄、反映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的重要事件和人物,確保真實、準確、可信,不溢美、不貶損。
(三)文責自負原則。堅持尊重差異,允許多說并存,史料可從多種視角反映上山下鄉運動的事件和人物,但作者應對所提供的史料負責。
二、征集內容
為盡可能全面記錄我市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的歷史面貌,生動再現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的生活經歷,可主要從以下方面提供文字、圖片、音像、視頻及重要實物史料:
(一)各級知青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干部、基層知青場(隊)帶隊干部的回憶;
(二)著名先進知識青年、先進知青集體的回憶;
(三)河南支邊知青代表人物的回憶;
(四)河南主要知青農場、知青隊的回憶;
(五)河南插隊知識青年的回憶;
(六)非河南籍知青在河南上山下鄉的回憶;
(七)接受插隊知青的農村家庭及有關人士的回憶;
(八)河南知青運動中發生的重大事件。
三、撰寫要求
(一)文字稿主要為記述體,以第一人稱撰稿,如實記述“我”的親歷、親見、親聞。文字應生動樸實,可讀性強,1萬字以內,最好配有相關圖片。忌寫成工作總結、新聞報道、先進事跡或資料匯編。照片、音像、視頻及重要實物史料要有完整文字說明。
(二)來稿一經選用,出書后即按規定付給稿酬,并贈書1本。所有各種載體的史料均應以文字形式注明撰稿人單位、姓名、簡介、聯系方式等。作者簡介在200字以內,包括出生時間、籍貫、曾工作過的單位和職務等。
(三)除重要實物史料外,其余各種載體史料經過初步編輯加工后,均以電子版形式匯總上報,請發至市政協學習文史委郵箱,注明為知青稿件。
(四)征稿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底。
(五)投稿地址:駐馬店市政協學習文史委員會綜合科收。可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tzwszl@163.com郵箱。
聯 系 人:彭碧琦 于璐
聯系電話:0396-2600295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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