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女不贍養為哪般 繼父要求贍養獲支持
摘要:繼子女不贍養為哪般 繼父要求贍養獲支持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曉慶)繼父與生母結婚后共同撫養三個繼子女多年,直至繼子女都成了家,只因繼父與生母生氣吵架,三個繼子女就
繼子女不贍養為哪般 繼父要求贍養獲支持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曉慶)繼父與生母結婚后共同撫養三個繼子女多年,直至繼子女都成了家,只因繼父與生母生氣吵架,三個繼子女就以繼父身體好有生活能力,并且不愿意隨三個繼子女生活為由不再贍養繼父能行得通嗎?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贍養費糾紛案件,一審判決三被告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分別于每年6月30日前、
原告王某訴稱,原告王某與三被告的母親張某于1982年左右結婚,當時張某有三個子女,老大繼女王某甲七歲,老二繼子王某乙四歲,老三繼子王某丙三歲。原告和張某共同把三個孩子撫養長大,直至三個繼子女成年,并且給被告王某乙蓋了四間主房、兩間廚房帶院。2014年秋,因原告與張某生氣吵架,原告遂與張某及三被告分開居住、生活。現原告患病年老體弱,沒有勞動能力,繼子女又不盡贍養義務,原告只好回到以前漏雨的舊房子里住。為此原告起訴要求三被告每月每人各支付原告贍養費3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三被告每人各支付1000元修復房屋費。
三被告辯稱,原告要求我們每人每月支付贍養費300元無事實根據。原告現在有生活能力,身體很好,原告現在不僅能種地,還能外出打工,有正常收入,原告起訴前也是剛剛從外地打工回來,且原告要求的贍養費超出國家要求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原告自己有收入,還有國家給予的老人生活補助。三被告現在均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無力承擔原告要求的給付數額。原告要求三被告每人支付1000元修復房屋費不合理,我們已經給原告修繕好房屋了,不同意支付修繕費用。請駁回原告的不當請求。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王某與三被告的母親張某結婚后共同撫養教育三被告直至三被告成年,原告與三被告之間已形成繼父與繼子女關系,原告和三被告之間的權利義務,應當適用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故原告要求三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贍養費,每半年支付一次的請求應予以支持;審理中,三被告已將原告的房屋修繕好,原告放棄要求三被告每人各支付1000元房屋修繕費的請求,不違反法律規定,應予以準許。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