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嚴懲售賣未經檢疫豬肉商戶
摘要: 本報訊 (記者 代廷偉)近日,泌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一名銷售未經檢疫豬肉的商戶給予13萬元罰款。這是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全市食品
本報訊 (記者 代廷偉)近日,泌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一名銷售未經檢疫豬肉的商戶給予13萬元罰款。這是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開出的首張銷售未經檢疫豬肉罰單。
據了解,泌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日前在檢查中發現,該縣官莊鎮段莊村委大郭莊馮官海門市部銷售未經檢疫的生豬肉(白條肉),執法人員依法扣押了涉案的白條肉,并提取了相關證據。
經查,馮官海門市部在明知不可經營未經檢疫的肉類情況下,經營未經檢疫的生豬肉60公斤,銷售單價為14元/斤,未售出;銷售豬雜碎一套,獲利50元。馮官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泌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沒收馮官海門市違法所得50元,并對其處13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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