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中院院長親自開庭審理行政案件
摘要:7月29日上午,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社軍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鄭某不服被上訴人西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行政糾紛案件。
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張社軍親自擔任審判長
庭審現場
駐馬店網訊(本網法制部 梁博涵 通訊員 張桂華)
原審原告鄭某雇傭第三人邵某勞動,邵某在工作中受傷,雙方無法就賠償達成一致,邵某遂向原審被告西平縣人社局申請進行工傷認定。人社局經調查后作出工傷認定書,認定鄭某與邵某存在勞動關系,邵某構成工傷。鄭某不服該認定書,認為自己與邵某之間并不存在勞動關系,邵某不是工傷,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西平縣人社局的工傷認定書。遂平縣法院審理認為工傷認定書依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判決駁回鄭某的訴訟請求。鄭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駐馬店中院。庭審中,張社軍充分聽取上訴人鄭某、被上訴人人社局及第三人邵某的訴請和答辯,雙方進行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在審判長的指揮下,整個庭審過程嚴謹規范,重點突出,體現出嚴格執行訴訟程序,平等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力的原則,法庭秩序井然有序。庭審后,經合議庭組織調解,上訴人撤回上訴。
據了解,此次庭審是張社軍就任駐馬店中院黨組書記、院長以來親自擔任審判長審理的第二起案件。此前,其曾擔任審判長審理一起減刑案件。院長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在駐馬店兩級法院已成常態。院領導直接開庭審理案件,有利于充分調動法院優勢審判力量,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有助于提升審判質量,也增加法院的親和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實體現司法為民的本質要求。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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