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因病賣房再申保障房條件放寬
摘要: 市住建委網站昨天發布《關于王德貴家庭申請保障房有關問題的批復》,在回應東城區住保辦的同時,也特別提出,今后低保、低收入家庭,因重大變故賣掉唯一住房后再申
市住建委網站昨天發布《關于王德貴家庭申請保障房有關問題的批復》,在回應東城區住保辦的同時,也特別提出,今后低保、低收入家庭,因重大變故賣掉唯一住房后再申請保障房條件將放寬。
根據相關規定,市民出售房屋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年限須滿三年才可申請保障房。該批復提到,考慮到王德貴家庭屬于低保家庭,且住房確實困難,東城區方面應在對該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的基礎上,經住房保障廉政風險聯席會審議通過后,該家庭可在出售房屋未滿三年情況下申請保障房。
批復中表示,今后對于低保、低收入家庭,因患大病、償還債務等重大變故而出售家庭唯一房產的,經區住房保障部門核實確認并經住房保障廉政風險聯席會審議通過后,申請保障房時不再受出售房屋未滿三年的限制。(記者 曹政)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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