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車拋售所持知豆股份
摘要: 上周三,吉利汽車發布公告稱,向一名獨立第三方投資者出售該公司所持的知豆汽車股權。吉利汽車總裁兼CEO安聰慧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吉利汽車在新能源戰略方面有詳
上周三,吉利汽車發布公告稱,向一名獨立第三方投資者出售該公司所持的知豆汽車股權。吉利汽車總裁兼CEO安聰慧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吉利汽車在新能源戰略方面有詳細的規劃,這個戰略中不包括知豆和康迪。”
去年初,吉利汽車與知豆汽車的母公司新大洋機電集團成立了新大洋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雙方聯手打造微型純電動汽車知豆。通過合作,知豆獲得了“準生證”,得以順利投產并銷售;而吉利汽車借助知豆迅速進軍新能源汽車領域。但雙方的合作僅持續了一年多就宣告分手。上周,吉利汽車與獨立第三方投資者簽署協議,該第三方投資者將促成其中一名關聯人士收購全部吉利出售的剩余股權。
“吉利汽車有詳細的新能源規劃,為了更好地執行自己的戰略規劃,吉利會逐步剝離其他業務。”安聰慧一語道破此次拋售知豆股權的緣由。而另一個原因是,根據國家發改委汽車產業政策要求,已經在冊的整車生產企業不能單獨申請電動汽車公告,吉利汽車作為在冊整車企業,無法為知豆汽車單獨申請獨立的國家公告。為了讓知豆汽車能夠獨立自主地參與市場競爭,吉利汽車做出了出售知豆汽車股份的決定。(記者 王亞菲)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