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要求清理萬億保險資管通道類業務
摘要:原標題:保監會要求清理萬億保險資管通道類業務昨日下午,國內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收到保監會下發的《關于清理規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通道類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
昨日下午,國內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收到保監會下發的《關于清理規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通道類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保險資管公司清理規范銀行存款通道等業務,在清理規范期間,保險資管公司將暫停新增辦理通道類業務。
根據《通知》所述,此次需要清理規范的通道類業務,是指在此次《通知》發布之日前開展的資金來源與投資標的均由商業銀行等機構確定,保險資管公司通過設立資產管理計劃等形式接受商業銀行等機構的委托,按照其意愿開展銀行協議存款等投資,且在其委托合同中明確保險資管公司不承擔主動管理職責,投資風險由委托人承擔的各類業務。
此次清理工作以保險資管公司全面自查為主,自查內容包括:一是投資風險,逐筆核查相關業務合同,明確落實投資風險責任免除條款,即投資風險由委托人自擔;二是信用風險,全面評估相關業務涉及交易對手的信用違約風險,同時逬一步加強自身信用風險評估能力建設,建立完善合規交易對手庫,嚴格制定信用風險管理交易對手選擇流程;三是操作風險,建立完善通道類業務相關制度,明確公司內部及外部業務操作流程,將各關鍵操作環節具體化、標準化、制度化;四是道德風險,加強對內部員工的日常道德及法制教育,建立穩定長效機制,防范內部人員與外部人員串通共謀損害公司利益。
根據《通知》要求,在此次清理規范期間,保險資管公司暫停新增辦理通道類業務。各保險資管公司應于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自查及清理規范工作,并向保監會報送經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機構審議通過的通道類業務自查報告。
對存在風險的相關業務,保監會要求各保險資管公司應當及時整改,并采取有效風險防范措施;對已經發生損失風險的,公司應按照內部有關制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管理責任。整改情況應一并向保監會報告。保監會將根據非現場監測情況,對有關保險資管公司相關業務逬行現場檢查。其他保險機構開展通道類業務自查及清理規范工作,參照此《通知》執行。
對于此次清理規范保險資管通道類業務的初衷,《通知》中明確:是為進一步加強受托投資管理,防范資金運用風險,避免出現因內控措施不嚴導致資金被不法分子挪用或詐騙等風險事件。據保險資管業人士介紹,前期銀證合作通道業務時,曾存在銀行機構和證券機構相互推諉風險管控責任的隱患。
受訪的多家保險資管公司相關人士向上證報記者透露,在《通知》下發后的第一時間內,公司內部就已發出暫停新增辦理通道類業務的指令。根據此前有關媒體披露的保監會內部數據,截至2015年底,整個金融市場的通道業務合計規模應該在20萬億元以上,其中保險資管通道業務僅約1萬億元,其中90%以上是銀行存款的通道業務。
“目前《通知》上只是說在清理規范期間暫停新增辦理通道類業務,并不意味著全面叫停。”多位保險資管公司人士向記者表示,暫停此類業務對保險資管公司的影響甚微。“雖然每家大型保險資管公司此類通道業務的規模約在百億至千億之間不等,但從中收取的通道費用大多在萬分之二至萬分之五之間,由此帶來的實際收入本身就不多。這類通道業務更多的作用是‘走量’,使我們對外公布的總受托規模看起來很大。”(記者 黃蕾)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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