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上漲 業主難接受
摘要:公共設施增加物業費上漲 業主難接受律師:可多種途徑解決 □晚報記者 高琳琳 本報訊 “物業只在小區里張貼了告示,沒有征求大家的意見就要漲物業費。”昨
公共設施增加
物業費上漲 業主難接受
律師:可多種途徑解決
□晚報記者 高琳琳
本報訊 “物業只在小區里張貼了告示,沒有征求大家的意見就要漲物業費。”昨日,市民
“這已經是第二次漲物業費了,我們難以接受。”
“什么東西都漲價,物業費要漲我們也沒什么意見,可一下漲那么多,而且沒有征求大家的意見,我認為不合適。”
隨后,記者采訪了小區物業的一名工作人員。據其介紹,小區物業費是漲了,但和其他市區一些環境好、服務好的小區相比物業費是偏低的。小區有一部分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每個月都虧損,工作人員的工資都難以發全。
這名工作人員說,該小區屬于中高檔小區,物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而且小區停車沒收任何費用,居民既然享受了物業的服務,就應該交納物業費。
隨后,記者咨詢了律師。律師認為,首先要界定物業公司的收費是否屬于亂漲價或者亂收費,確定是否合理或者違規漲價,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業主可以向物價局、房管局等管理部門投訴。
律師稱,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 、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如果物業公司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不合理或者違規收費,業主可以向法院起訴。反之,業主就應該交納物業費。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