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綜合改革 打造為農服務平臺
——訪市供銷合作社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李斌
摘要: 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相繼出臺。今年4月13日《中共駐馬店市
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相繼出臺。今年4月13日《中共駐馬店市委、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印發,《實施意見》明確了綜合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供銷合作社賦予了新的歷史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市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市,破解“三農”問題是一個重大的政治、經濟任務。當前,我市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農業現代化深入推進,農業生產經營方式深刻變化。我市工農、城鄉關系正在發生廣泛而深刻的變革,“誰來種地”“地怎么種”等問題日益突出,農民生產生活需求日益多元化,迫切需要打造一個為農服務的綜合性組織。在這種背景下,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應如何踐行為農服務宗旨?改革應如何破除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供銷合作社怎樣才能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對此,記者專訪了市供銷合作社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李斌。
為農服務是綜合改革的“核心”
199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曾出臺《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時隔整整20年后,再次出臺《決定》。2012年,市政府曾出臺《關于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時隔四年,市委市政府出臺《實施意見》,省供銷總社把駐馬店作為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試點市,標志著全市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邁入了新的歷史階段,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
李斌指出,《實施意見》提出“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黨和政府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載體,是新形勢下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這是新時期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對供銷合作社的新定位。
“為農、務農、姓農”是習近平總書記對供銷合作社性質的定位,在為農服務功能上,《實施意見》作了進一步強化。“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必須牢牢把握為農服務這個根本,深刻認識為農服務是供銷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是供銷合作社的潛力和優勢所在,這是供銷合作社改革‘核心’。”李斌指出。
經過多年的改革,目前,全市供銷合作社發展活力、經濟實力和服務能力有了很大提升。全系統擁有180個基層供銷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達到815家,入社農戶20多萬戶,其中,農民合作社653家,家庭農場30個,流轉土地20多萬畝,托管土地30多萬畝,帶動輻射農戶35萬多戶,年助農增收20多億元。建立了包括配送中心、鄉級超市、標準農家店、村級綜合服務社在內的4000多個經營服務網點,覆蓋全市90%的鄉村。
李斌指出,在多年的改革實踐中,各地在為農服務中做了很多探索,但總體來看,為農服務的領域、范圍還很有限,為農服務的方式和手段還不能適應現代農業的發展和新農村、新農民的新需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從農業生產服務、農產品流通服務、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臺、農村合作金融服務、農村電子商務平臺等方面拓寬服務領域,創新農業生產服務方式和手段,推動供銷合作社由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加快形成綜合性、規模化、可持續的為農服務體系,有效解決為農服務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基層社改造是綜合改革的“基礎”
李斌指出:“基層社改造是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層社改造必須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基層社是供銷合作社在縣以下直接面向農民的綜合性經營服務組織,是供銷合作社服務“三農”的主要載體,是為農服務的前沿陣地。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要破除的一個深層次矛盾,就是強化合作經濟屬性,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這也是衡量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能否取得突破的重要標志。
李斌指出,下一步,要按照合作制原則改造基層社,廣泛吸納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入,打造一批以農民社員為主體的綜合性合作社。創新服務機制,擴大服務領域,成為直接面向農民開展服務的綜合平臺。積極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牽頭組建跨層級、跨地域、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圍繞當地優勢產業開展規模化系列化服務,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要堅持開放辦社,加強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自治組織、農業龍頭企業等方面的合作,積極引入和利用各類資源拓展和提升服務。推進基層社與合作社融合發展,組建以生產為基礎、流通為主導、金融為支撐的三農服務綜合體,形成農業生產服務中心、農民生活服務中心、農村信用服務中心。
創新機制是綜合改革的“動力”
“供銷合作社之所以能夠在波折中不斷發展壯大,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們始終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勇于破除制約發展的各種深層次矛盾和障礙,在不同時期都采取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改革舉措。這也說明,供銷合作社要激發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必須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李斌指出。
在體制機制方面,《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深化體制改革,創新運行機制,密切層級關系,著力構建聯合社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和社有企業支撐的經營服務體系,形成社企分開、上下貫通、整體協調、運轉高效的雙線運行機制。
“這是立足供銷合作社實際,理順體制機制的一項重大制度設計,對于規范供銷合作社治理結構、增強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建立起更加靈活高效、更加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體制機制,具有重要意義。”李斌說。
《實施意見》指出,未來供銷合作社將從多個方面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一要強化聯合社職能,明確市級聯合社要加強全市供銷合作社系統的行業管理、政策協調、資產監管、教育培訓,縣級聯合社要組織實施好基層社改造,強化市場運營,搞好直接面向農民的生產生活的服務網點建設。二是加快聯合社機關自身改革,進一步健全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優化聯合社機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三要推進社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落實社有資產出資人職責,通過成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建立社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促進社有企業面向市場自主經營,實現為農服務與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相統一。四要深化社有企業改革,加快社有企業轉型升級步伐,按照社企分開、管辦分離的原則,理順社企關系。五要推進各級聯合社開放辦社。各級聯合社可按照《駐馬店市供銷合作社章程》,自愿申請加入各類經濟組織、涉農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作為成員社。六要深化社團組織改革,為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提供科技支撐、決策咨詢和人才支持。
轉變經營理念是綜合改革的“靈魂”
新形勢下,如何解決農產品“買貴賣難”,促進各類要素在城鄉市場間順暢流動?如何應對“電子商務”等新業態的挑戰?
李斌介紹說:“近年來,全市供銷合作社系統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推進多種形式的產銷對接,在推動農產品順暢銷售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泌陽、上蔡、確山等縣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均已成為縣域內最大的電商平臺,目前市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大樓已經建成,平臺建設正在積極推進。”
李斌表示,今年全市供銷合作社系統將在發展電子商務上加快步伐。“一方面,市供銷社電子商務平臺積極與省級和縣級專業型平臺、村級服務站進行有效對接,打造集交易、金融、信息和技術服務多功能于一體的電商平臺。另一方面,各縣區社要整合盤活實體經營服務網點,形成網上交易、倉儲物流、終端配送一體化經營,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開辟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的新渠道,打通農村電商‘最后一公里’和農產品進城‘最先一公里’,著力打造一個全新的‘網上供銷合作社’”。
(本報記者)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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