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關注:教育部銀監會聯合整治校園貸
摘要: 教育部和中國銀監會日前發布《關于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日常監測機制,提倡高
教育部和中國銀監會日前發布《關于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日常監測機制,提倡高校開設金融學、網絡安全學等相關公共基礎課或選修課,幫助學生增強金融、網絡安全防范意識。
隨著網絡借貸的快速發展,一些P2P網絡借貸平臺不斷向高校拓展業務,部分不良網絡借貸平臺采取虛假宣傳的方式和降低貸款門檻、隱瞞實際資費標準等手段,誘導學生過度消費,甚至讓學生陷入“高利貸”的危機之中。本報曾在3月對愈發失控的校園貸款平臺做過深度調查,深度解析了貸款中的種種亂象。(詳見3月24日A6版《校園貸是如何“套牢”大學生的?》)
《通知》釋放出“整治”不良校園貸的信號。兩部委明確提出,首先要建立校園不良借貸的日常監測機制。高校宣傳、財務、網絡、保衛等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各銀監局等部門要密切關注網絡借貸業務在校園內拓展情況,高校輔導員、班主任、學生骨干隊伍要密切關注學生異常消費行為,及時發現學生在消費中存在的問題。
《通知》要求一旦發現校園不良網絡借貸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問題,各相關部門及時分析評估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潛在的風險,及時以電話、短信、網絡、櫥窗、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向學生發布預警提示信息。
同時,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應對處置機制,對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存在安全風險隱患、未經學校批準在校園內宣傳推廣信貸業務的不良網絡借貸平臺和個人,第一時間報請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各銀監局、公安、網信、工信等部門依法處置。
《通知》還針對部分學生網貸“過度消費”的現象,指出應關心關注學生消費心理,糾正學生超前消費、過度消費和從眾消費等錯誤觀念。在生活消費、人際消費、娛樂消費等方面,教育學生不盲從、不攀比、不炫耀。
此外,大學生掉入不良校園借貸陷阱,與自身生活閱歷缺乏、金融知識缺乏有著直接關系。此前的采訪中,很多學生就是因為對基本的金融常識不了解,掉入各式各樣的借貸陷阱。《通知》對此提出,通過開設金融學、網絡安全學等相關公共基礎課或選修課,幫助學生了解金融行業發展前沿動態,掌握逾期滯納金、違約金、單利與復利等基本金融常識。尤其在重要節慶日、購物狂歡日等時間節點,開展金融、網絡安全宣講活動,增強學生金融和網絡安全的防范意識。(記者 劉旭)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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