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紀:《紀律處分條例》“六大紀律”典型案例評析
摘要:以案說紀:《紀律處分條例》“六大紀律”典型案例評析之二:組織紀律不請示報告不是小事 部分條款第六十六條 不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問
以案說紀:《紀律處分條例》“六大紀律”典型案例評析
之二:組織紀律
不請示報告不是小事
部分條款
第六十六條 不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不按要求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典型案例
2015年10月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駐科技部紀檢組監察局發布了對科技日報社原副社長、機關黨委書記湯東寧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的消息。經查,湯東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其本人未經批準獲取英國永久居留權,一直未向組織報告;其配偶子女獲取英國永久居留權,未在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如實填報;未經組織批準、未履行請假手續多次因私出國,事后隱瞞不報;長期違規持有個人因私護照,不按規定及時交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管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經科技部黨組研究并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批準,決定給予湯東寧開除黨籍處分;科技部決定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撤銷其科技日報社副社長職務,由三級職員降為六級職員。
分析點評
湯東寧的這些問題看似“小問題”,但對于一個共產黨員來說卻是心無組織觀念、目無組織紀律的大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作為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這是必須遵守的規矩,也是檢驗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試金石。但是一段時期以來,有的黨員干部該請示報告的不請示報告,或者不如實請示報告;有的我行我素,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嚴重,不履行請假手續就到處亂跑甚至跑去國外;有的將個人有關事項當作“個人隱私”,跟黨藏著掖著。這些“不拿組織當回事”的行為,根子就在于黨章黨規黨紀意識不強、組織觀念淡漠,缺乏黨員應有的對黨忠誠老實。
看似小節,實則可能隱藏著大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組織加大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抽查核實力度。如中央第八巡視組在巡視江西時發現,時任副省長姚木根有12套房產卻只申報2套;同時,其妻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長期炒股,本金數額巨大,與收入明顯不符,卻未申報。跟姚木根一樣,這些年來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這個上面,“裸官”、檔案造假等問題亟待治理。
對于黨員來說,入了黨,就是黨的人,對黨忠誠老實和堅持“四個服從”是應有的覺悟,必須嚴格組織觀念、組織程序、組織紀律。向黨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要求并不嚴苛,因為黨員既然加入了這個政黨組織,就要受到黨組織的約束?!稐l例》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規定,意味著對黨忠誠老實和堅持“四個服從”是明確具體的,也不再僅僅靠黨員的個人覺悟,更有了紀律懲戒的剛性約束,那些跟黨不交心、不交底以及違反“四個服從”要求的黨員將難逃黨紀的處理。
《條例》有關修訂情況
我們黨是按照馬克思主義建黨原則建立起來的政黨,以民主集中制為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組織嚴密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既是黨最基本的組織原則,也是最基本的組織紀律。
新修訂的《條例》在第七章“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中,將黨章要求具體化,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違背“四個服從”要求的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定,新增6條,完善9條。其中,將非組織活動、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等納入違紀條款,成為修訂中的一大亮點。
《條例》對組織紀律的規定,體現了黨組織對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過程中抓早抓小、對黨員嚴管厚愛、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避免出現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
之三:廉潔紀律
對歪風邪氣亮起紅燈
部分條款
第八十七條 違反有關規定取得、持有、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或者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典型案例
2014年10月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萬慶良“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會所”。在中央發出通知,要求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之后,仍有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像萬慶良一樣,不收斂、不收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其中就包括周本順、楊衛澤、肖天等人。
另據福建省紀委通報,自2012年,時任武夷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林春松違規持有武夷山某高爾夫俱樂部會員卡,長期以遠低于會員價的價格打高爾夫球,特別是在2013年11月全省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期間,林春松欺騙組織,改用他人名義持有會員卡繼續打球。2013年6月18日至2015年8月16日,林春松在俱樂部打球163次,其中工作時間打球12次;同時,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為其會員卡充值13908元,用于支付高爾夫活動的部分費用。
分析點評
黨員干部違規持有高爾夫球卡等會員卡,出入私人會所,這些看上去是“小問題”,實際隱藏著“大禍患”。事實證明,對黨員領導干部來說,各類會員卡與私人會所極易成為權錢交易的媒介、滋生腐敗的溫床。所謂破法必先破紀,腐敗問題往往以作風問題開端,作風問題的背后是紀律問題。對此類“歪風”決不能姑息縱容,必須用嚴明的紀律加強約束。
在修訂前的紀律處分條例中,這些問題并沒有具體明確的表述,容易讓一些心懷僥幸之人鉆紀律的空子。新修訂的《條例》明確對此類行為進行處分,使得查處具有了法規制度的保障,對黨員的約束力明顯增強,傳遞出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
《條例》有關修訂情況
此次《條例》修訂的一個亮點,是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納入廉潔紀律要求。廉潔紀律章節是“六大紀律”中調整幅度最大的,除了將原《準則》中“8個禁止”“52個不準”的部分內容吸納進來,還增加了不少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處分條款。這是因為在現實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突出問題,關系到人心向背。以較大力度修改、較大篇幅著墨,體現出此次條例修訂堅持問題導向,根據黨的十八大以來作風建設的形勢任務變化和實踐經驗進行總結提煉。
《條例》明確,“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禮品”,“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定”等,均屬于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特別是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到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開會”,“決定或者批準舉辦各類節會、慶典活動”,“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或者借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取費用”,情節較重或嚴重的,不僅要處分直接責任者,還要處分領導責任者。
把“四風”問題納入黨紀處分范圍,必然要求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列入紀律審查重點,作為紀律處分的重要內容。以法規制度形式固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體現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只有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才能防止“四風”問題反彈,以作風建設的新成效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