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正高職稱啟動申報
摘要:河南省首批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正高級職稱申報4月25日啟動。
在職在崗教師、校長(園長)都能報
專家評審環節不設淘汰率 保證“會講課、條件達標”教師都能過
河南省首批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正高級職稱申報4月25日啟動。昨日,省人社廳職稱處相關負責人有針對性地逐一進行說明,正高級教師評審重點比教學、比講課、比能力,保證“會講課、條件達標”教師都能過。
誰能參評正高級教師?政策規定,凡是河南省各級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及省、市、縣教研室、電化教育館和少年宮等校外教育機構,以及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民辦學校中專門從事中小學教育、幼兒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職在崗教師、校(園)長、教研員都可以申報。
正高級教師推薦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重點推薦師德高尚,教學技藝精湛,教育教學業績卓著,為基礎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評審將堅持向一線教師傾斜的原則,專職從事教育管理的校(園)長不得超過當地推薦總人數的二分之一;堅持引導優秀教師堅守課堂的原則,截至2016年12月31日45周歲以下人員不得以專職校(園)長身份申報。
全省教師業績庫有據可查
新的評價標準淡化、取消與教育教學工作聯系不太緊密的評價項目,強化能夠體現教師實際工作價值的內容,使教師有更多的精力聚焦課堂。對教師工作業績的評價主要體現在:一是教學水平高,積極參加優質課、示范課、觀摩課活動并獲獎;二是綜合表現好,獲得上級表彰獎勵;三是積極開展素質教育和教科研工作,取得明顯效果。
針對以往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中存在的各類證書過多、過濫的問題,根據國家清理規范各類表彰活動的精神,在廣泛征求教師、專家和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本著業內認可的原則,新的評價標準對各類證書進行了規范,同時,河南省建立中小學教師業績庫,做到有據可查,打擊職稱評審中的失信行為。
新的評價標準中對有關要求進行了細化,便于申報人員準備材料和評委把握,減少了評審中的模糊空間。通過規范有關要求,努力使職稱評審的結果可預期、可確定,使廣大教師對自己是否符合評價標準、是否能夠通過評審心中有數。
講課答辯成績2年有效
改革后,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全面推行講課答辯與專家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通過講課答辯主要發揮了打假、去劣、選優的功能,提高了評審質量,使那些在一線工作的教學骨干有更多的機會參評職稱,也給那些優秀教師一個展示才華的平臺。
按照規定,每人講課答辯時間為25分鐘,其中講課10分鐘,答辯15分鐘。講課答辯按類別、分學科進行,講課答辯人員按照工作性質分教師、教研員、教育管理三類,按照學段分為高中、初中、小學、幼兒教育四個學段。講課答辯實行全程封閉管理,每半天講課答辯結束后參評人員方可離開考點。
教師講課答辯的內容根據所教學段和學科隨機抽取。考核內容為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所應具備的教育方針政策、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及相關知識。講課答辯成績實行2年有效。
特別優秀可享受政策傾斜
為了把職稱評審更好地與教師教育教學實際能力掛鉤,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河南省將對特別優秀教師予以政策傾斜。特別優秀教師可享受破格評審,同時,中小學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的評價標準要體現中學、小學的不同特點和要求,有所區別,并對農村教師予以適當傾斜。
政策規定,對國家模范教師、中原名師等四類特別優秀教師可以不受單位結構比例限制評聘高級教師。同時,河南省加大對農村和基層教師的政策傾斜力度,對在農村教學第一線連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30年,且當年年底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農村教師,可以不受單位結構比例限制專設職數考核認定為中小學一級教師,切實解決農村教師的后顧之憂。
此外,為鼓勵城市教師到農村支教和交流,對城鎮學校到農村學校支教、交流3年以上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
評審環節不人為設置淘汰率
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正高級職稱評審嚴格執行“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的申報推薦制度,實行職稱政策、申報數額、推薦辦法、申報人業績條件、推薦結果“五公開”的基礎上,對全省中小學高級教師申報職數、申報人員、評審結果通過河南職稱網進行公示,使職稱工作的全過程公開在陽光下,杜絕了跑指標、要指標等暗箱操作現象。
為減少非正常因素對職稱評審的干擾,全省評委會專家實行異地交流,講課答辯全程進行錄音、錄像;評審環節不人為設置淘汰率,即在講課答辯實行不合格直接淘汰和末位淘汰的基礎上,專家評審環節不人為設置淘汰率、不限制通過率,只要符合評價標準要求的人員全部予以通過,保證每一個“會講課、條件達標”的教師都能通過評審。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鄭州日報)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