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營改增不會推升商業性地產價格
摘要: 4月12日,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中)、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汪康(右)介紹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新華社圖 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12日在國新辦吹風會上
4月12日,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中)、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汪康(右)介紹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新華社圖
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12日在國新辦吹風會上表示,新增不動產納入抵扣對商業性房地產影響不大,企業不會單純為了抵稅而購進大量不動產。對個人來講,住房轉讓的政策沒有任何變動。
累計減免稅6000多億
據悉,營改增自2012年先后在交通運輸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試點以來,四年累計減免增值稅6000多億元,可以說改革的成效好于預期。
這次營改增與以往相比,涉及的試點企業有1100多萬戶,是原試點企業戶數的7倍還多,試點企業的稅收規模超過19000億,是原試點企業的4倍多,減稅規模5000多億元,減稅的力度也是空前的。
史耀斌介紹說,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求,全面實施營改增,要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為落實這一要求,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將從試點方案的設計和政策執行兩方面著手。
在試點方案的設計上,首先必須保證制度的設計體現只減不增的內涵。實行營改增之后,房地產業、建筑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原來在營業稅上的優惠政策改革以后繼續延續,比如說養老、醫療、教育、金融機構的同業往來等,繼續實施免稅。個人轉讓住房的營業稅政策,過去是免的,今后還繼續免,過去如何征的今后還如何征。就是說過去的優惠政策把它平移到新的增值稅制度里面來,保證稅負不增。
他說,對于一些老合同和老項目繼續實行政策平轉。所謂的老合同、老項目主要體現在建筑業和房地產業,因為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的生產或者說開發是跨周期的,并不是5月1日開始全部都是新的。以前開工的項目今后還要繼續進行下去,對這些項目,允許建筑工程的老合同、房地產的老項目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征稅等,和過去計稅的辦法是一樣的,稅負也不增。
對商業性地產影響不大
5月1日全面實施“營增改”后,企業購置房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其購置房產交的稅款可按規定計算出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抵扣,意味著企業擁有不動產的成本降低了。有市場分析認為,新增不動產納入抵扣可能會刺激下游企業購買商業性的房地產,從而推升商業性的房地產價格。
對此,史耀斌說,不動產進項稅可以抵扣的政策實施后,企業不會單純為了抵稅而購進大量不動產。
在他看來,企業作為納稅人,其投資行為會基于經濟效益或者投資目的來進行。對于不動產來講,新增的不動產可以作為進項稅抵扣,但如果投資行為對企業目前的生產經營沒有益處的話,企業不會為了抵扣的目的去購買或者大量購買房地產。如果企業投資于不動產,說明其希望以后擴展經營業務,占有更大的市場,這是企業自己的投資決策問題。
而對于個人來說,史耀斌表示,住房轉讓的政策這次沒有任何變動。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汪康說,此前個人轉讓住房的征稅和免稅政策將延續,稅負將“保持基本穩定”。
他舉例說,過去實行5%政策時,如果房價是100萬元的話,100萬乘5%,交5萬元的營業稅;現在如果房價還是100萬元的話,將少交稅2400元。相當于原來營業稅負擔是5%,營改增以后的稅收負擔是4.76%。
“過去二手房營業稅的征稅政策和免稅政策這次都平移過來了,所以個人營改增以后交易二手房稅負沒有增加,而且還略有降低。”汪康說。(記者 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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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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