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驛執恢第688號 高小驢 412821196307112914
摘要:執行法院: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被執行人:高小驢,男,1963年7月11日出生,住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胡廟鄉高莊村高莊組24號。身份證號:412821196307112914執行內容
執行法院: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
身份證號:412821196307112914
執行內容: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2013)驛民初字第2646號民事判決書,被告高小驢償還原告李成仙、張鎢金、吳大喜建設工程施工款4355元,判決生效后,被告高小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原告李成仙、張鎢金、吳大喜向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驛城區人民法院依法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高小驢即不履行并拒不申報財產。
(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被執行人財產舉報電話:0396-2160067)
責任編輯:lk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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