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廢止相關政策文件 中小學教材定價權下放
摘要: 近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通知稱,決定廢止教材價格和部分服務收費政策文件。 此次廢止的文件有《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發布司法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
近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通知稱,決定廢止教材價格和部分服務收費政策文件。
此次廢止的文件有《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發布司法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于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國家計委、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新聞出版總署關于中小學教材印張中準價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等9個文件。發改委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對依據本通知廢止文件制定的價格和收費政策進行清理,及時廢止本地區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文件。
近年來,為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相關行業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放開了刑事案件辯護和部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代理除外的律師服務收費,并且將教材價格、公證服務收費、司法鑒定服務收費下放省級管理,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統計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教材價格和相關服務收費標準。
下放教材、公證服務等定價權并不意味著放下監管。通知特別說明,價格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教材價格和有關服務收費的監管,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教材價格和服務收費,應嚴格遵守相關的定價程序,科學核算成本,合理制定教材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同時,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教材價格和服務收費,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收費行為,依法查處各類違規收費行為,切實保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記者 趙展慧)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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