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棵樹,險些蹲監牢
摘要:只因一棵樹,險些蹲監牢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馮巖)近期,確山縣法院審結一起鄰里之間因一棵樹而產生糾紛引發的雙方當事人打架導致一方當事人輕傷的案件,對方當事人因故意
只因一棵樹,險些蹲監牢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馮巖)近期,確山縣法院審結一起鄰里之間因一棵樹而產生糾紛引發的雙方當事人打架導致一方當事人輕傷的案件,對方當事人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經審理查明,家住確山縣劉店鎮獨山村郭東組的朱某和李某是鄰居,由于朱某家的一棵楊樹距離李某家的住房過近,對李某的居住產生了一定影響,李某多次讓朱某把樹砍掉消除影響,均未果。
本案審理期間,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告人朱某一次性賠償被害人李某經濟損失35000元,并取得李某的諒解。
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朱某接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朱某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符合宣告緩刑的條件,可以宣告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被告人朱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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