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發燒友逼停火車,真發燒了?
摘要:原標題:攝影發燒友逼停火車,真發燒了? “作死”系列又添新作。近日,北京的攝影愛好者們想去居庸關拍攝花海美景,發現最佳拍攝地的山路已暫時封閉。當地村
“作死”系列又添新作。近日,北京的攝影愛好者們想去居庸關拍攝花海美景,發現最佳拍攝地的山路已暫時封閉。當地村委會稱,很多人來山里拍照還吸煙,有極大的安全隱患;還有游客離鐵軌太近,導致火車經常被逼停!(3月29日《北京晨報》)
為了拍照逼停火車,聽起來“天雷滾滾”,但在現實中竟然屢見不鮮!去年,一名“轟動一時”的奇女子為了拍攝小清新照片在南京逼停火車,并且一次“效果不好”又沖了上去;安徽一男子9分鐘逼停兩輛火車,回頭還在網上發帖炫耀;長沙五名準高中生逼停火車,因為覺得跟火車合影超“拉風”;此外,跑到鐵軌上拍婚紗照的新人就更多了,據說寓意是“搭上幸福快車”……
這可真是讓人“醉”了!所謂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不違背公德、不觸犯法規、不影響他人,偶爾出位一點、瘋狂一些那也無所謂,但為了追求拉風就瘋狂地拿生命開玩笑,這是無畏還是無知?是好玩兒還是作惡?可以說,這些“任性妄為”將規則視若無睹,給鐵路安全帶來了極大隱患,為了一己之私不顧公共利益,不僅是無聊、無趣,簡直是無良、無恥!
尤其讓人想不通的是,新聞里的主人公們大都是成年人,精神沒毛病,莫非都是法盲?《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禁止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根據治安處罰條例,破壞鐵路運行秩序面臨拘留、罰款處罰;如果造成巨大損失,還會被判刑!不知道是不是覺得無所謂、抓不著?
從觸目驚心、比比皆是的案例來看,除了素質問題,其價值觀也值得警醒。當前,一些年輕人的言行實在讓人看不懂,他們崇尚個性,追求特別,通過違反規則彰顯“勇氣”,用粗俗野蠻耍帥耍酷,把不文明行為視為特立獨行!比如,登山時看到“此路不通”還偏向虎山行;賞花時踹一腳樹,然后趕緊來個造型;在公眾場合吸煙、高聲喧嘩,還覺得自己引人矚目、牛氣哄哄……
盡管這些不文明現象仍是少數,但翻翻社會新聞就會發現,有這種心態的人真心不少。就像逼停火車后發帖炫耀的那名男子一樣,他覺得這不是曬丑陋而是曬美照,不是秀無知、秀下限而是秀勇氣;就像網絡上與火車的合影,惹來痛批的同時竟也獲得一眾點贊甚至羨慕嫉妒,啟發更多人前往效仿——如何引導正確的是非觀、價值觀值得重視。
此外,應該反思的還有安全教育和管理。盡管由游客出格所致的險情屢見報端,面對一些瘋狂之舉,當前已不乏大膽曝光、猛烈批駁、執法處罰等措施,但從現狀來看還遠遠不夠。這些案例看似事小,實則是社會問題的末端表現,需要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盡快跟上,還需要加大監管宣傳力度,把“板子”拍得更重一些。
當然,對于類似居庸關花海這樣突然爆紅的“景點”而言,管理跟上步伐、有堵有疏也是必須的。不管怎樣,我們期待在百花齊放的春天,賞花文明也能盡快駛進春天里。
(夏振彬)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廣州日報 )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