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通苑地鐵站收保護費“老大”被判刑
摘要:北京天通苑地鐵站收保護費“老大”被判刑 2015年5月18日,新京報記者在天通苑北地鐵站臥底攤販20天,遭遇社會人員威脅恐嚇,強行收取保護費,揭開了地鐵站外的隱
北京天通苑地鐵站收保護費“老大”被判刑
此事曝光后,北京市和昌平區公安等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案件撞見“收保護費”姐弟被打傷
晚上10點,姐弟倆來到一家常去的麻辣燙,剛坐下,卻意外撞見了威脅收取保護費的一幕。
姚曉飛等四人,掀起攤販桌椅,盯著王曉芳姐弟大叫:“看什么看!”王鵬下意識回了句:“你們怎么這樣。”便挨了一棒,血順著頭發直往下滴。
王鵬撕扯對方,幾人開始對他圍毆,王曉芳情急之下加入撕扯,其中一名男子突然動手奪她手里的包和手機。王曉芳拼命奪包,已被打倒在地的王鵬這時看見,其中一人拿出了一把20來厘米長的刀。
“他們有刀,快放手。”王鵬吼叫,這時,持刀男子從王曉芳背后扼住她脖子,刀尖直杵她的脖頸,血痕立現。
二三十分鐘后,姚曉飛等四人才消失在夜色中,錄完口供、在醫院包扎完畢后,已經凌晨三點,第二天一早,王曉芳姐弟還要搬家。
暗訪記者揭開地鐵站外隱秘“江湖”
新京報記者暗訪調查過程中,多名攤販表示,收取保護費的現象已經存在一年多。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收取保護費共涉及三個地段,分別為地鐵天通苑北站B出口處廣場、“小吃一條街”、東三旗村八十四畝地。其中在東三旗村八十四畝地收取保護費的為綽號“陳哥”、“小飛”等人,即本次昌平法院判決中的陳會軍、姚曉飛。另外兩地則為“市場管理方。”
在新京報報道刊發后,昌平區政府、公安、天通苑北街道辦均介入調查,報道刊發前,天通苑北街道表示,天通苑北站周邊未批準任何經營場所,商販聚集為自發行為或私人經營。
審理“陳哥”稱有“立功表現”被駁回
今年1月4日,北京市昌平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會軍、姚曉飛收取保護費,情節惡劣,犯尋釁滋事罪,向昌平法院提起公訴。
此案審理時,陳會軍稱對起訴書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和罪名無異議,并表示自愿認罪,但辯解稱其沒有指使姚曉飛打人,陳會軍的辯護人認為,陳會軍系初犯,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審中自愿認罪,具有悔罪表現和立功表現,被告人姚曉飛打人一節超出了被告人陳會軍的犯意,建議法庭對被告人陳會軍從輕處罰。
王鵬回憶,陳會軍所謂的立功表現,即在今年3月初,法院第一次開庭時,陳會軍曾向法官提出,姚曉飛在和其合伙經營足療店期間,偷盜用電。“法官當場便認為偷電并無實質證據且與本案無關。”王鵬說。
據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了解,法院認定陳會軍具有立功表現的意見,依據不足,不予采納。
判決法院認定被告人恐嚇威脅商販
昌平法院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4月初至
昌平區法院根據被告陳會軍、姚小飛犯罪事實、性質等,判處被告人陳會軍、姚小飛均犯尋釁滋事罪,均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此外法院經審理核實的附帶民事訴訟經濟損失金額,即王曉芳姐弟的醫療費等共計4142.98元。
探員回訪
天通苑地鐵站外每天超過10人巡邏
約一年前,地鐵天通苑北站B口處仍是一片“江湖”。
它像一個關隘,是天通苑小區居民往返市區的必經之路,早高峰時,這個地鐵站有近14000人的人流量。
巨大的人流量也帶來了各種商機,這些在路上的上班族,常常因為時間、錢這樣的因素,草草對付掉一日三餐。攤販屢禁不止,慢慢占據自己的地盤,地鐵站B口外廣場、東三旗八十四畝地、“小吃一條街”林立了上百家小攤小販。
而幾名社會人員,也因此瞄準了攤販,以恐嚇威脅的方式,定期向攤販收取保護費。去年5月,新京報記者臥底小攤販20余天,還原地鐵外的隱秘江湖,文章刊發后,引起巨大輿論轟動:“北京也有黑社會收保護費?”
一年過去,曾經的“大哥”已經淪為階下囚,而天通苑北站是否回復了平靜?
昨日下午,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再次回訪天通苑北站,B口廣場外已經沒有了無證攤販的蹤影,只有兩個便民早餐工程的餐車在正常經營。
廣場成了大型的自行車停車場,原來小吃一條街的大棚也早已拆除,廣場東側新建起了一個巡邏警務站,有民警在站內值班,隸屬于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幾乎每隔幾步便能見到有一個身穿黑色制服、帶著紅色巡邏袖標的治安員在輪流值班。一名治安員告訴記者,自從去年天通苑“上了新聞”后,街道安排了十幾名治安巡邏員,每天分兩班倒,輪流在地鐵站外巡邏。
“現在治安比以前好多了,這里每天只有6個小時的真空期,晚上10點到早上6點,我們會休息。”治安巡員笑著說。
新京報記者 吳振鵬/文 新京報記者 彭子洋 周崗峰/圖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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