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接受監督,上門道歉
摘要: 3月22日,我的反饋來信《面對媒體曝光,國航南航態度截然相反 國航迅速解決問題 南航尚無明確答復》刊載在人民日報讀者來信版上。南航廣州總部和北京分部相關部門獲悉后,
3月22日,我的反饋來信《面對媒體曝光,國航南航態度截然相反 國航迅速解決問題 南航尚無明確答復》刊載在人民日報讀者來信版上。南航廣州總部和北京分部相關部門獲悉后,迅速召開緊急會議研究整改。會后,南航客戶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及時與我聯系,代表南航方面表示誠懇接受人民日報的輿論監督及所反映的乘客訴求,懇請與我面對面交流溝通。
3月23日,南航客戶關懷中心的兩位經理及1名客服人員和南航北京分公司企管部的兩位經理分別從廣州和北京飛往重慶,在南航重慶分公司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冒著大雨找上門來。他們首先代表南航向我們的遭遇表示歉意,并將南航正在進一步梳理管理流程,對準“焦距”,找準“穴位”,瞄準“病癥”,深挖“病根”,進行“治療”的情況向我通報。據悉,為了有效防止乘客因飛機延誤或取消航班造成的退票不暢問題,南航向全國營銷網點下發了通知,進行了明確規范,減少“硬阻”,敞開“通道”。同時,還邀請我擔任南航的監督員,無論是在南航的服務窗口還是在乘坐南航航班途中,凡是發現有什么問題隨時都可以反映,幫助、督促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切實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每人都給我留下了手機號碼。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南航方面誠懇接受媒體監督,主動上門表示道歉,令我之前的不愉快煙消云散。
“一個行動勝過一打綱領”。航空公司著力從乘客不滿意的事改起,就會贏得乘客的理解和贊譽。
重慶市 秦邦佑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人民網-人民日報 )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