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車搶奪女子金項鏈 “摩托男”觸犯刑律領刑罰
摘要:飛車搶奪女子金項鏈 “摩托男”觸犯刑律領刑罰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海水 李娟)光天化日之下,一名中年男子飛車搶奪一女子的金項鏈后逃竄。遂平縣人民法院一審
飛車搶奪女子金項鏈 “摩托男”觸犯刑律領刑罰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海水 李娟)光天化日之下,一名中年男子飛車搶奪一女子的金項鏈后逃竄。遂平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奪罪定罪獲刑
[基本案情]
[裁判結果]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乘人不備,公然奪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遂根據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四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以被告人李某犯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說法]
法官提醒朋友們:搶奪案件時有發生,外出之際,請大家提高警惕,看管好財物,尤其是單獨外出的女性,避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在道路上騎車、行走時盡量不要佩戴金項鏈,尤其是男性戴的金項鏈價值高,自身防范意識又較弱,特別要提高警惕。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