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寒食節”并軌入清明
摘要:原標題:古有“寒食節” 并軌入清明 歷史人與事 文/劉紹義 在我國古代,曾有過一個重要的節日——寒食節,它是紀念春秋時期的隱士介子推的。
歷史人與事
文/劉紹義
在我國古代,曾有過一個重要的節日——寒食節,它是紀念春秋時期的隱士介子推的。寒食節禁火寒食,在節前一天,各家各戶便將爐火潑熄,有時別說生火,連燈燭都不許點。唐代薛能的《寒食日題》就有這樣的詩句:“夜半無燈還有睡,秋千懸在月明中。”當然,不光是老百姓禁火,皇帝賜宴,也是冷菜冷食。但冷食有害大眾健康,歷朝歷代的君臣名士都曾對寒食節提出過改革。
建安十一年(206年),曹操發布的《明罰令》。令文說,如果在北方吃冷食,“北方沍寒之地,老少羸弱,將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長半歲刑,主吏百日刑,令長奪一月俸。”
雖然這以后,寒食節陋習沒有根除,但確實收斂了不少。到了東晉南北朝時期,寒食節已有原來的一個月或五日改為三日。東晉人陸翙在《鄴中記》上說:“并州俗,冬至后一百五日,為介子推斷火,冷食三日,作干粥,是今之糗也。”南朝梁宗懍《荊楚歲時記》也說:“去冬節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餳大麥粥。”后來又由三日減為兩日或一日。到了唐代,寒食節與清明節就合二為一了,由吃冷食的陋習變成了掃墓、踏青、蕩秋千、放風箏、斗百草的新節日。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廣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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