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汽車有問題車主獲得補償金
摘要: □晚報記者 高琳琳 通訊員 許寶明 本報訊 最近,市民趙先生遇到一件煩心事:他在一家汽車銷售店訂購的汽車有問題,想退款被拒絕,換車又無望。昨日下午,經過驛城
□晚報記者 高琳琳 通訊員 許寶明
本報訊 最近,市民趙先生遇到一件煩心事:他在一家汽車銷售店訂購的汽車有問題,想退款被拒絕,換車又無望。昨日下午,經過驛城區消協工作人員多次上門調解,趙先生的煩心事終于解決了。
“買的是新車,但對方給我的車像一輛二手車。”趙先生說,前段時間,他在市天中山大道南段一家汽車銷售店相中一款汽車,并向工作人員交了全部車款。當時工作人員說讓他一個星期后提車。
一個星期后的傍晚,趙先生接到汽車銷售店工作人員的電話,稱車回來了,讓他去提。當時天色已晚,趙先生第二天去提的車。他來到汽車銷售店發現,對方提供的車輛車身有明顯的擦痕,后門玻璃不是“原配”,車內的配置十分破舊,根本不像新車。
趙先生要求工作人員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得到的答復是趙先生購買的是低配車型,是廠家直接發過來的,沒有人動過手腳。趙先生不同意,要求對方給他換新車或者退款,但遭到對方的拒絕。
在協商幾天無果的情況下,趙先生向驛城區消協反映了此事。消協工作人員現場調查,了解到趙先生買的車不是暢銷款,可能是廠家的存貨。至于車身的擦痕,可能是在裝卸過程中造成的。
消協工作人員多次上門調解,最終雙方意見達成一致:汽車銷售店補償趙先生3800元錢,趙先生開走了預訂的汽車。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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