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國辦首發文釋放啥信號
摘要:人民網北京2月26日電(馮亞濤)近年,隨著旅游市場迅猛發展,行業內暴露的問題逐步增多,各種“天價”宰客事件、導游打游客、不文明出行等問題不斷曝光。日前,國
人民網北京2月26日電(馮亞濤)近年,隨著旅游市場迅猛發展,行業內暴露的問題逐步增多,各種“天價”宰客事件、導游打游客、不文明出行等問題不斷曝光。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行業專家表示,這是國辦在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方面首次發文,這劑“良藥”表明了更高層面治理旅游市場的決心,“老大難”問題將得到逐步解決,《通知》至少釋放五大信號。
游客投訴有門 推諉將被追責
投訴難、維權難是長期以來游客普遍反映的問題。如何從根源上解決此問題,讓游客投訴有門,維權有方?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在2016年底前建立或指定統一的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根治旅游投訴渠道不暢通、互相推諉、拖延扯皮等問題。對接到旅游投訴舉報查處不及時、不依法對旅游違法行為實施處罰的,將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還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提供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線索,通過12301”熱線和網絡平臺投訴、舉報。
明確12部門監管責任清單 “老大難”或將逐步解決
旅游市場監管涉及多個部門,如何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一直是一個難題。此前有媒體曾報道,非法“一日游”在北京為何屢禁不止?有業內相關人士表示,因對其監管涉及旅游委、城管、交通委等多個部門,導致其成為一個灰色監管地帶。
此次《通知》明確12部門責任清單,對旅游部門、公安部門、工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文化部門、稅務部門、質檢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商務部門、通信主管部門、網信部門、民航部門都作了責任職能區分。
如旅游部門負責聯合相關部門組織查處“黑社”、“黑導”等非法經營行為,公安部門依法嚴厲打擊在旅游景區、旅游交通站點等侵害旅游者權益的違法犯罪團伙,稅務部門要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從事旅游市場經營的納稅人偷逃稅款、虛開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等。
“這次把網信部門和通信主管部門也拉進來,是一個重要亮點。”中青旅質監合規部總監李廣說。
旅游要文明 “黑名單”游客出行將受阻
國家旅游局去年出臺了游客“黑名單”制度,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輿論影響。今年2月1日,國航、東航、南航、海航、春秋航空聯合發表聲明,不文明旅客乘機將受限,五家航空公司旗下的所有子公司都將執行聯合聲明中的限制服務措施,總運力占國內航空運力的80%以上。
《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制度,要求民航部門要配合旅游部門共同治理旅游不文明行為。隨著游客“黑名單”約束力日益增強,不文明旅游行為將品嘗更多苦果。
企業莫“任性” 失信將付出巨大代價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旅游行業失信懲戒制度,建立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將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記錄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接,將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對旅游企業作出的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定期公布違法違規旅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記錄;依托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加強信息互通,建立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使旅游失信行為人付出巨大代價。
支持媒體曝光 媒體將加強監督報道
《通知》表示,強化媒體的輿論監督,支持媒體曝光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典型事件。
青島“天價大蝦”、哈爾濱“天價魚”等熱點事件的曝光,正是由于媒體跟進形成的輿論壓力讓官方的調查更加迅速、客觀、真實。深入的報道,也會讓調查過程更加透明化。
基于國辦的此次《通知》,媒體或更加側重旅游市場領域的監督類報道。
點評:有了“綱”就要“玩真的”
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立于2014年,此次《通知》首次明確了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下設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小組,由國家旅游局牽頭負責統籌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指導、協調、監督等工作。
部際聯席會議是橫向管理和指導,而此次國辦《通知》則是縱向延伸,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有了一個“綱”,且“點名道姓”劃出12部門的責任清單。“各部門本身就有監管的職責,《通知》專門針對旅游領域進行了再強調,也表明各部門不能再推諉責任。”行業專家表示。
《通知》已經下發, 各地、各部門整治旅游市場亂象,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不能一陣風式治理,治標不治本,有了“綱”就要“玩真的”“來硬的”,旅游市場才會風清氣正。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人民網-旅游頻道)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