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一村支書騙拆遷款510余萬元被起訴
摘要:北京昌平一村支書騙拆遷款510余萬元被起訴 新華社北京2月24日新媒體專電(趙高晴 熊琳)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嫌經濟糾紛案件。北京市昌平區一
北京昌平一村支書騙拆遷款510余萬元被起訴
新華社北京2月24日新媒體專電(趙高晴 熊琳)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嫌經濟糾紛案件。北京市昌平區一名村支部書記利用偽造土地租賃合同等手段騙取拆遷補償款510余萬元,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
被告人李華生,今年51歲,初中文化,案發前系昌平區南邵鎮某村黨支部書記。被告人王顯紅,31歲,高中文化,無業。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昌平區南邵鎮某村黨支部書記李華生于2013年至2014年間伙同王顯紅,采用偽造土地租賃合同、虛構經營事實等手段,與北京銘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非住宅拆遷補償協議書》,騙取拆遷補償款人民幣510余萬元。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李華生、王顯紅當庭表示認罪。
“這份簽字日期顯示為2007年的租賃合同實際上是在2013年簽訂的。當時想讓王顯紅代替我在租賃合同中簽字。具體的土地租賃款我自己繳納,所得的拆遷款也是自己所有。”李華生表示,騙取的拆遷款中部分用于給兒子購置婚房等。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華生、王顯紅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本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