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科技創新成為我市經濟發展最強引擎
摘要:——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解讀記者 王偉 李中海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
——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解讀
記者 王偉 李中海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創新驅動發展的精神,加快“四個駐馬店”建設步伐,市委、市政府于今年1月11日出臺了《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現代創新體系,科技創新的活力和動力顯著增強,主要創新指標基本達到創新型城市水平。大中型企業研發機構實現全覆蓋,市級研發平臺達到180個,省級研發平臺達到50個,國家級研發平臺力爭實現零突破;加快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力爭培育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區2家,2016年底前把市產業集聚區培育成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區;主要農作物實現良種全覆蓋;全社會研發經費占生產總值的比例力爭在2%以上;發明專利授權量進入全省中等水平;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力爭在60%左右。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 增強企業技術創新能力
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和各類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發揮企業和企業家在政府創新決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市場導向明確的科技項目企業牽頭、政府引導、聯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實施機制。鼓勵構建以企業為主導,產、學、研合作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實施重大科技專項,培育創新型龍頭企業。圍繞我市化工、醫藥、農副產品加工、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電動汽車業等主導產業和支柱產業,集中財力以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院士工作站和創新型企業為主體,每年組織實施5個以上重大科技專項,突破一批產業關鍵核心技術,著力培育一批規模大、層次高、競爭力強的龍頭創新型企業。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繼續實施“十百千”科技型企業培育工程。2016年底前完成10家以上高新技術企業、100家創新型企業、1000家科技型企業培育認定任務。
加快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實施大中型企業市級以上研發機構全覆蓋工程。到2020年,國家級研發機構實現零的突破、省級研發機構達到50家、市級研發機構達到180家。大力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各產業集聚區2017年底前要建成1家以上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民營企業投資建設的專業孵化器,政府將給予一定的獎補資金。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加快發展各類科技園區 提升科技示范帶動作用
認真落實國家、省、市支持高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產業集聚區走創新發展道路。市產業集聚區2016年底前要完成創建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區任務。到2020年全市建成2個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區。加強平輿縣產業集聚區“省級民營科技園區”的管理,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大力推動正陽縣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第六產業“省農業科技園區”、汝南縣省級蔬菜農業科技園區、泌陽縣省級食用菌農業科技園區和確山縣省級中藥材規范化種植示范基地建設,提升核心示范帶動與輻射能力,充分發揮其技術創新示范推廣作用。落實科技部農業科技園區創新聯盟與中國航天科工集團簽署的合作協議精神,做好航天科工集團豫南基地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第六產業駐馬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的核心區規劃和建設工作,探索現代農業科技示范新模式。進一步加強黃淮學院大學科技園建設,爭創省級和國家級稱號。積極推動縣區創建省、市級科技園區。
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積極開展科技合作
加強市、縣和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推動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工作。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查處機制和知識產權維護援助體系。加大資助和獎勵力度,激勵企業和個人積極申報專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積極開展科技創新合作工作。組織我市企業與省內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單位等各類創新主體開展創新合作對接,推動產學研結合,引進轉化技術成果。發揮中科院河南育成中心駐馬店分中心平臺作用,積極開展與中科院的合作。采取掛職和請進來的辦法,培訓我市科技創新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引進中科院人才、技術和成果,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利用我市與鄭州大學合作平臺,積極開展科技、教育、衛生、企業等領域的合作。對鄭州大學來駐建立科研分支機構(技術轉移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驗室等),按市政府與之簽訂的合作協議給予支持,所在縣區要等額給予配套。其他大學和科研院所來駐開展科技合作,享受政策參照與鄭州大學和中科院河南育成中心所簽協議執行。實施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發展工程。2020年之前力爭認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3家。
完善技術轉移機制 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建立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機制。在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進行轉移轉化。
落實相關法律和政策,提高骨干團隊、主要發明人受益比例。在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中,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在重要貢獻人員、所屬單位之間合理分配。對用于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收益比例,可以從現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
健全科技成果激勵機制,加大科技成果獎勵力度。對我市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一等獎配套獎勵50萬元,二等獎配套獎勵30萬元,對以上獎項的主要參與完成人分別獎10萬元、5萬元。對我市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省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一等獎、二等獎分別配套獎勵5萬元、3萬元,對以上獎項主要完成人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對獲得市科技進步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0.5萬元。
完善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機制 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人力保障
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建設一支富有創新、創造、創業精神,敢于承擔風險的創新人才隊伍。實施“百千萬”(百名博士、千名高級職稱、萬名中級職稱)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計劃。從“百千萬”人才隊伍中積極遴選市拔尖人才和可享受市政府津貼的科技創新人才。構建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發揮黃淮學院的科研優勢,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徑與方式。充分發揮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等教育平臺作用,大力實施職業教育。
對新評選出的天中科技創新英才(每年1名)、天中科技創新人才(每年5名)、天中科技創新青年(每年10人),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其中獎勵給個人部分不得低于50%)。到2020年要建成一支超百人的科研領軍人才隊伍。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促進人才雙向自由流動。實行更具競爭力的人才吸引政策和制度。按照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組織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引進工程。重點引進國內外院士、博士、專家、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等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來駐從事創新研發工作。面向國內外吸引一批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帶團隊的領軍型科技創新人才來駐創新創業。
探索資本支持科技創新機制 強化金融服務創新功能
建立科技金融風險補償機制。設立駐馬店市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損失進行適當補償。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等業務,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科技成果轉化金融支持。加強政府引導,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創新基金、天使基金、風投基金,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探索設立駐馬店市科技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工作,積極引導企業和民間組織創辦或引進科技創新創業風險投資機構。3年內爭取建成一家科技創新創業風險投資機構。
鼓勵支持金融機構在有條件的產業集聚區設立科技支行。2016年底前要建成1家、2020年底前要建成兩家科技支行。對金融機構設立的科技銀行,除所在縣區給予獎勵外,市政府還要給予每個50萬元的獎勵。推動科技型、創新型、高新技術企業掛牌上市。幫助企業創造條件上技術、上規模、上形象,促進其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及海外市場、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上市或掛牌,解決企業發展融資難的問題。
發揮政府推動創新職能 優化創新驅動發展環境
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工作。強化黨政一把手落實創新驅動發展的責任機制。將全社會研發投入納入政府統計指標,將創新驅動發展成效納入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內容,將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經營業績(研發投入、產出比)納入企業領導班子考核內容。建立協同推進工作機制。組織、科技、發展改革、工信、財政、人力保障等部門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統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驅動發展。
建立科研設施儀器開放共享激勵機制。支持開展產品創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眾創空間的發展。政府統籌一定數額的專項資金,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構建的眾創空間,按其構建費用的30%的比例(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補貼,采用政府服務方式對眾創空間提供的寬帶網絡、公共軟件服務費用按50%的比例給予補貼。加快市科技館建設和氣象科普基地、地震科普基地建設,大力開展科普教育和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科技素質。市、縣區財政要逐年加大科技經費投入力度,支持科技創新項目,強化創新驅動發展動力。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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