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境內人民幣流動性不受影響
摘要: 離岸人民幣存款將被征存款準備金 1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本月25日起,對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內金融機構存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政策。 這一政策對境內外人民幣
離岸人民幣存款將被征存款準備金
1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本月25日起,對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內金融機構存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政策。
這一政策對境內外人民幣流動性是否會產生影響呢?
“境外人民幣流動性主要由人民幣跨境結算的規模和渠道決定,與境外金融機構存放在境內金融機構的同業存款準備金率關系并不大。”中信銀行廣州分行金融市場部負責人梅治信向南方日報記者解釋道,一般情況下,若央行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對居民、企業等提供存款方并無直接影響;而商業銀行需要繳納的存款準備金增加,將降低貨幣創造,即造成國內流動性減少。
同樣的,梅治信指出,若對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內金融機構存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則境外金融機構的角色相當于上述居民、企業,其并不會受到直接影響,而可能被這一政策影響的只是國內的流動性。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波動較大,央行相繼出臺了暫停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RQDII)新增資金出海、暫停向境外參加行提供跨境融資、暫停個別外資行跨境人民幣購售業務等措施,以收窄跨境資金流動的渠道。
梅治信認為,與上述措施對收窄人民幣流出渠道的直接作用機制相比,對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內金融機構存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政策,與收窄人民幣跨境流動之間的關系不甚明朗。
央行表示,對境外金融機構境內存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不會影響境內人民幣流動性,其將綜合運用各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其指出,對境外金融機構境內存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建立了對跨境人民幣資金流動進行逆周期調節的長效機制,是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助于抑制跨境人民幣資金流動的順周期行為,引導境外金融機構加強人民幣流動性管理,促進境外金融機構穩健經營,防范宏觀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這一消息在上周末就已傳出,但各方對其解讀不甚一致。一些市場分析人士將其與近期離岸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走勢掛鉤;也有人認為,二者間關系不明確,這一舉措與穩定匯率關系并不大。有觀點認為,上述政策的出臺,標志著離岸人民幣的基礎貨幣將受到央行直接管理,并抬高市場借入離岸人民幣的成本。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12月,央行就確定將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內金融機構存放納入存款準備金交付范圍,只不過彼時存款準備金率暫定為零。(記者/唐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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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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