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開展農村校車安全隱患整治行動
摘要:本報訊 (通訊員 張 華)為確保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近日,市公安局交警部門結合我市實際,全面排查治理中小學和幼兒園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強化路面管控查
本報訊 (通訊員 張 華)為確保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近日,市公安局交警部門結合我市實際,全面排查治理中小學和幼兒園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強化路面管控查處,提前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為廣大中小學生和幼兒打造安全的出行環境。
增強責任和危機意識。各單位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主動聯合市縣教體局和轄區各幼兒園、中小學校,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擔當意識、憂患意識,組織專人對轄區校車途經道路交通安全進行研判分析。針對本地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有關文件要求,明確工作目標,細化整治措施,落實職責分工。
認真摸排學校交通安全隱患。聯合教育部門,組織力量深入轄區,全面摸清各級各類學校和辦學點數量、辦學規模、辦學資質、分布現狀,詳細調查學生上學放學交通方式,掌握非法辦校辦園和乘坐接送學生車輛底數。要認真清查所有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底數,逐一檢查車輛注冊登記、年度檢驗、申請校車使用許可、乘載學生、運行范圍等情況。逐一清查駕駛人駕駛資格審驗記錄、交通違法、違法記分和交通事故情況,建立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安全管理臺賬。聯合安全監管部門,結合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對所有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通行集中的農村道路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摸清安全隱患底數。
大力治理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提請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對非法辦校辦園進行清理整頓。對不具備辦學條件且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辦學點,堅決關閉取締并向社會公布。對拒不關閉的,堅決采取強制措施取締,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達到辦學標準和要求的辦學點,要限期辦理辦學許可,嚴格審核把關。根據農村地區中小學校、幼兒園上學放學時間調整勤務,加強巡邏檢查。通過設置執勤點和護學崗,嚴肅查處校車、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速、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對具備一定條件但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載客汽車,要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停運整改,并督促其按規定辦理校車使用許可。對拒不停運的,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對使用拼裝或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會同安全監管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研究制定校車、接送學生車輛通行線路安全隱患治理計劃,根據嚴重程度和治理難度,逐一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治理時限,確保按時完成。
強化接送學生車輛源頭監管。聯合教育部門督促學校建立校園交通安全制度,把好校車安全行駛關,堅決杜絕違法車輛駛出校園。督促學校加強對少年兒童和廣大家長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宣傳少年兒童道路交通安全常識,廣泛告知“黑校車”的危害,動員廣大家長自覺抵制“黑校車”。提請地方黨委、政府,組織學校、街道、鄉鎮、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和單位,建全完善學校教職工、家長、黨團員、學校保安員、村組協管員等力量共同參與學生交通安全管理的機制,并建立有獎舉報制度,發動群眾積極舉報校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對于校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及時會同安全、教育、監察等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責任倒查,依法嚴格追究相關部門、校車運營企業、校車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責任。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上蔡、汝南和西平查處的3起嚴重超員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違法駕駛案件當事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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