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清查整治行動
摘要:嚴排查 打非法 強管控 保平安市公安局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清查整治行動本報訊 (通訊員 李淑敏)隨著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燃放進入旺季,為加強春節期間全市煙花爆竹安
嚴排查 打非法 強管控 保平安
市公安局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清查整治行動
本報訊 (通訊員 李淑敏)隨著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燃放進入旺季,為加強春節期間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近日,市公安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以“嚴排查、打非法、強管控、保平安”為主題的煙花爆竹專項清查整治行動,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發起全面攻勢,堅決遏制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引發的爆炸案(事)件發生,努力實現“不炸響”的目標,確保全市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整治重點:一是煙花爆竹,包括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二是檢查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非法運輸、儲存、銷售、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非法舉辦的焰火晚會以及許可燃放的各類大型活動安全措施落實情況。三是嚴格檢查具有生產煙花爆竹傳統或近年來發生過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案件的鄉鎮村莊和農村的出租屋、閑置廠房、窯場、廢棄的養殖場等部位及煙花爆竹生產單位。
專項整治期間,各級公安機關要利用宣傳車不間斷巡回宣傳,將近年來發生的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爆炸事故資料制成板面,在農村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展示。采取給學生上法制課、進傳統生產煙花爆竹專業村與群眾座談等方式,宣傳法律法規和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嚴重危害。公布舉報電話和獎勵標準,對群眾舉報的涉爆線索,做到舉報一起、查處一起、重獎一起。
進一步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建立卸貨前運達地治安部門核對制度。對發現使用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的,按未經許可道路運輸煙花爆竹處罰;對駕駛員、押運員、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號牌以及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和數量等與許可事項不一致的,按違反運輸許可事項處罰;對未經公安機關核對卸貨的,一律暫停道路運輸許可。指導汽車站、火車站和郵政等部門做好煙花爆竹檢查工作,禁止旅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逐一登記造冊,責令限期整改。指導企業嚴格落實煙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出入登記臺賬,確保每件物品進知來源、出知去向。配合安監部門合理設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嚴禁零售網點連成集市發生煙花爆竹“炸市”事故。指導零售網點業主落實好大宗商品銷售登記制度和防火制度。組織煙花爆竹生產單位從業人員開展法制教育。落實日常檢查登記責任制,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督導、誰負責”的原則,指導生產單位整改安全隱患,堅決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規程》規定,嚴把申辦煙花爆竹焰火晚會關口。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指導舉辦單位落實安保措施,對燃放現場實地督導,制訂安保方案,科學布警,確保焰火燃放的絕對安全。
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銷、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等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對非法生產的,徹底摧毀制販網絡;對違法犯罪人員,堅決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絕不以罰代刑、以罰代教。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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