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分類推進不再一刀切 分類施策有效監管
摘要: 國企分類改革有了執行細則。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日前聯合發布《指導意見》,明確將國有企業界定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專家指出,分類改革拉開了2016年國企改
國企分類改革有了執行細則。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日前聯合發布《指導意見》,明確將國有企業界定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專家指出,分類改革拉開了2016年國企改革的大幕,將為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奠定基礎。今后,在改革上,國有企業“一股獨大”將向多元共存趨勢轉變;在發展目標上,由籠統講效益向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統一轉變;在監管上,將由政府監管向與社會監督結合轉變;在評價考核上,將由一刀切向差異化轉變。
首次分為兩大類
去年9月,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出爐,其中分類改革是一大亮點。該文件提出,要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其中第一步就是要劃分國有企業不同類別,并首次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
此次三部委發布的《關于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則進一步明確了兩類國企的定位:商業類國企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按照市場化要求實行商業化運作,依法獨立自主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實現優勝劣汰、有序進退;公益類國企則以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必要的產品或服務價格可以由政府調控。
對兩類企業的發展方向,《指導意見》有不同要求。商業類國有企業要優化資源配置,加大重組整合力度和研發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創新步伐,持續推動轉型升級,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國有骨干企業;公益類國有企業要根據承擔的任務和社會發展要求,加大國有資本投入,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一刀切改革弊端多
為何要進行國企分類?長期以來,國有企業不時陷入盈利使命與公共服務使命相沖突的尷尬局面。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就連國企自己也很苦惱:你賺錢了,說你是與民爭利,國企就是提供公共服務,賺錢的事讓民企干;不賺錢則說你效率低下,沒有能與市場經濟相融合。
分類不清也影響了對國企的考核和評價。復旦大學企業研究所所長張暉明認為,由于以往經濟社會體制演進和某些歷史因素的影響,國有企業經營活動內容中相當程度上存在商業性與公益性經營活動內容同時存在的狀況,而且從產業、行業和具體的經營活動功能延展的關聯關系上相互牽扯,因而影響分類考核內容和績效的評價。
“正是由于國有企業使命矛盾的存在,國企目標多元、定位不清,才引起了這些年國有企業行為出現偏差。”李錦說。專家指出,國企改革走到今天,以往“一刀切”的改革和監管方式越來越顯露出弊端,而“分類改革”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則凸顯出來。
“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并科學分類,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前置性工作。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改組或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重大改革舉措的完善和落地,都需要以清晰界定國有企業功能與類別為前提。”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分類施策有效監管
對待兩類國企,國家將在改革、發展、監管和考核等方面采取差異化政策。專家指出,“商業類”更多更好地關注市場化要求,“公益類”則更多地考慮社會性公益性運營目標。
對商業類國企,積極推行股權多元化。對公益類國企,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指導意見》要求,商業類國有企業中,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原則上都要實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引入其他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公益類國有企業可以采取國有獨資形式,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還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
在監管方面,商業類國有企業要堅持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提高國有資本回報、規范國有資本運作、維護國有資本安全;對公益類國有企業,要把提供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作為重要監管內容,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在定責考核方面,對商業類國有企業,明確不同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指標要求,制定差異化考核標準,建立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結合、結果考核與過程評價相統一、考核結果與獎懲措施相掛鉤的考核制度;對公益類國有企業,重點考核成本控制、產品質量、服務水平、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據企業不同特點有區別地考核經營業績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考核中要引入社會評價。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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