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
摘要:經國務院批準,2016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作如下安排。一、元旦: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二、春節: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休,
經國務院批準,2016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作如下安排。
一、元旦:
二、春節:
三、清明節:
四、勞動節:
五、端午節:
六、中秋節:
七、國慶節: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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