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交專用車道12月10日起實行
摘要:市政府印發了《駐馬店市城市公交專用車道通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于12月10日起施行。
我市劃出公交專用車道
本報訊 (記者 王鵬云)為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事業,加強城市公交專用車道通行管理,
《辦法》規定:在已設置公交專用車道的城市道路上,限行時間內(每日7:30~8:30、11:30~12:30、17:30~19:00三個時間段),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輛(社會車輛)禁止通行,但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校車、工程救險車以及九座以上的單位通勤車除外;限行時間外,社會車輛可以通行。
《辦法》規定:禁止任何社會車輛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超車或停車,禁止非機動車進入公交專用車道內通行。《辦法》規定:出租汽車、單位通勤車、校車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允許上下乘客,即停即走;社會車輛因出入沿路單位或遇交叉路口,需要臨時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轉向的,不得影響公共汽車通行。對違反《辦法》的行為,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目前,市區已劃公交專用車道標線的路段有:樂山大道(緯二路至練江大道)、文明大道(雪松大道至練江大道)、開源大道(十三香路至銅山大道)、置地大道(文明大道至銅山大道)。
據了解,2014年我市機動車保有量達67萬輛,并且以每月6000多輛的速度增長。隨著機動車輛的快速增多,市區街道尤其以驛城區為主的大街小巷“車滿為患”,擁堵不堪。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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