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發放首張失信被執行人告知書
摘要:本報訊 (通訊員 李 松)12月1日,市工商局工作人員在錄入企業設立登記信息時,系統提示擬在公司擔任監事職務的朱某因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未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償債義務,
本報訊 (通訊員 李 松)
根據《公司法》、《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國家工商總局等部門簽署的《關于印發〈“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的要求,從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老賴”),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范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國家工商總局和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的登記注冊系統將對其登記申請進行自動攔截,并制發申請人告知書,提示其與相關人民法院接洽。
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已經實現與最高人民法院專線網絡的連通,歸集了170萬“老賴”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并每日更新。“老賴”履行償債義務后,向相應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該法院將其從名單中刪除,并經最高人民法院將數據交換至國家工商總局后,相關任職資格限制將自動解除,確保既不漏過一個“老賴”,又保障已經履行法定義務的人的合法權益。
該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市工商部門將聯合更多部門,繼續加大對各領域存在失信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的信用懲戒力度,真正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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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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