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名機動車駕駛人被刑事拘留
摘要:無視《刑法修正案(九)》關于校車安全規定我市3名機動車駕駛人被刑事拘留郜某成為西平縣涉嫌危險駕駛犯罪第一人 本報訊 (通訊員 張振宇)日前,筆者從市公安交通管
無視《刑法修正案(九)》關于校車安全規定
我市3名機動車駕駛人被刑事拘留
郜某成為西平縣涉嫌危險駕駛犯罪第一人
本報訊 (通訊員 張振宇)日前,筆者從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隊獲悉,被刑事拘留在西平縣公安局看守所的駕駛人郜某為自己駕駛非校車載運幼兒學生嚴重超員的行為后悔不已。今年11月17日,西平縣楊莊鄉洪楊村郜某駕駛豫Q22757中型客車違法運送幼兒學生行駛至西平縣楊莊鄉西街西楊紅飯店時被巡邏交警查獲。經交警現場核查,郜某持C1D駕駛證駕駛中型客車載運幼兒學生,核載14人,實載27人,超員92.9%,持C1D駕駛證駕駛中型普通客車屬證駕不符,且豫Q22757中型客車超期未檢驗,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郜某駕駛豫Q22757中型客車違法運送幼兒學生嚴重超員涉嫌危險駕駛罪,
《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簡稱《刑九》)于
和西平縣駕駛人郜某一樣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另外兩名駕駛人分別是漯河市萬金鎮駕駛人郭某和汝南縣常興鎮賀某。
今年11月16日,漯河市萬金鎮駕駛人郭某駕駛豫LBU008灰色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車(非校車)在上蔡縣華陂鎮坡董村至田莊的村村通公路載運幼兒嚴重超員,被執法民警查獲。經查,駕駛人郭某住漯河市萬金鎮,在漯河市萬金鎮育英學校工作。今年11月16日,郭某駕駛豫LBU008灰色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車在華陂鎮坡董村到田莊的村村通公路載運幼兒學生,核定載客8人的小型普通客車,竟乘坐了21名幼兒學生、1名隨車老師和1名駕駛人,超員187.5%。經民警教育,郭某對駕駛豫LBU008的灰色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車(非校車)從事校車業務并嚴重超過額定乘員的涉嫌犯罪行為追悔不及。根據《刑法》相關規定,
今年11月11日,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隊專項工作組在汝南縣發現常興鎮小亮寺村育才幼兒園使用非校車豫QP9960白色金杯牌面包車違法接送幼兒園學生,隨即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車核乘9人,實際乘坐22人,存在嚴重超員違法行為。經汝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調查取證確定,豫QP9960白色金杯牌面包車沒有取得校車標牌,駕駛人賀某持有B1駕駛證,住汝南縣常興鎮韓寨村,為汝南縣常興鎮小亮寺村育才幼兒園安全負責人。今年11月11日,賀某駕駛豫QP9960白色金杯牌面包車違法接送汝南縣常興鎮小亮寺村育才幼兒園學生,超員144%以上。根據《刑法》相關規定,賀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汝南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繼續采取媒體宣傳等形式加強對重點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號召重點車輛駕駛人自覺抵制超速、超員違法行為,依法交通,確保交通安全。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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