瘧疾診斷標準修訂版出爐 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摘要: 11月25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強制性衛生行業標準《瘧疾的診斷》。針對我國對外交往頻繁,海外工作、生活或旅游人員增加,在外感染瘧疾以外其他熱帶病可能性增加的現狀
11月25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強制性衛生行業標準《瘧疾的診斷》。針對我國對外交往頻繁,海外工作、生活或旅游人員增加,在外感染瘧疾以外其他熱帶病可能性增加的現狀,標準特別增加了鑒別診斷的病種,如巴貝蟲病,以避免疾病漏診、誤診以及因此引起的疾病傳播。該標準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我國于2006年制定了《瘧疾診斷標準》。本次修訂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文件,將原標準術語和定義中的“帶蟲者”改為“無癥狀感染者”;更新了瘧原蟲抗原檢測(快速檢測試劑盒)內容;參考世衛組織標準,將2006年版腦型瘧和并發癥合并表述為重癥瘧疾,并詳細列出其臨床癥狀和實驗室指征;針對我國目前瘧疾診斷中常用的方法及診斷類別的現狀,刪除了原標準中的“假定性治療”。
較之傳統的金標準,顯微鏡鏡檢瘧原蟲有其特有優勢,因此在診斷瘧疾實驗室檢查條款中增加了“瘧原蟲核酸檢測陽性”條款。(首席記者韓 璐)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健康報)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