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陽法公聯合制“老賴”三年積案順利結
摘要:正陽法公聯合制“老賴”三年積案順利結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王樹恒)11月23日,在正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人員的主持下,3名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李某主動與申請執
正陽法公聯合制“老賴”三年積案順利結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王樹恒)
2012年3月的一天,李某駕駛自己的四輪拖拉機拉磚建房,與同村農民王某在趕集路上相遇時,因操作不當與王某相撞,將王某撞傷,致王某七級傷殘。因雙方協商未果,王某將李某訴至法院,經正陽法院依法判決李某賠付王某經濟損失68278.98元,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王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李某有履行能力,但為了規避執行都已舉家外出,杳無音信,案件中止執行。因申請執行人王某構成七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每月需要購買藥物,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撫養,生活異常困難,并多次到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正陽法院多次派執行局干警根據線索遠赴外地查找,終于在今年11月8日在廣東省博羅縣找到李某下落。但李某對執行干警的勸導和動員“油鹽不進”,聲稱自己沒有能力,無法履行。執行干警果斷采取拘留措施,怎奈拘留期滿后,李某又音訊全無。
面對該情況,該院以被執行人李某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偵查,經網上通緝后,最終在廣州警方的配合下將李某抓獲。被執行人李某視法律為兒戲,直至公安機關對其采取刑拘措施才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攝于法律的威嚴,最終自愿履行了法院的判決,至此,三年的執行積案圓滿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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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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