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駕駛您遇到過嗎?
摘要:隨意變道 亂開遠光燈 亂扔東西不文明駕駛您遇到過嗎?□班永威 劉迪近日,河南警方公布一組違法車輛排名數據,“第一名”在3年內違法784次:闖紅燈351次、不按
隨意變道 亂開遠光燈 亂扔東西
不文明駕駛您遇到過嗎?
□班永威 劉迪
近日,河南警方公布一組違法車輛排名數據,“第一名”在3年內違法784次:闖紅燈351次、不按車道行駛149次、違反禁止標線指示153次,逆向行駛101次……
央視新聞在微博上發起的“安全文明出行”話題成為網友們熱議的焦點。筆者最近走訪了一些市民,聽聽他們對不文明駕駛行為的看法。
隨意變道最惱人
在市解放大道和駿馬路交叉口附近,筆者隨機采訪了3名司機,他們都明確表示在道路上最害怕“不打燈說變就變”。市民王先生告訴筆者,他開車已經6年了,在路上經常遇到一些司機不打轉向燈直接做出調頭動作的情況。“如果旁邊的司機操作不熟練,一下沒躲開,后果不堪設想。”王先生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在變更車道時應在進入實線前進行,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行駛要處200元罰款,扣3分。交警部門提醒廣大車主,在變道行駛之前,一定要仔細檢查車輛前后,確定路況安全后提前打開轉向燈,然后慢慢變道行駛。
亂開遠光燈損人損己
出租車司機開夜車是家常便飯。的哥秦師傅告訴筆者:“夜間開遠光燈但不知道變燈的司機有不少。有次我送客人,被對面車的大燈晃得睜不開眼,前面有行人都沒看清,幸虧我車速慢及時踩了剎車,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有統計數據顯示,夜間車禍占全部交通事故的60%以上,而在導致夜間車禍的非人為因素中,遠光燈炫目成為高發因素。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夜間行車使用燈光做出了明文規定: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違反者,處100元罰款,扣1分。
斑馬線前不禮讓
“平時過馬路,他們不僅不停,還會按喇叭,我都是等他們過了之后才走。”家住市團結路的劉阿姨向筆者抱怨,過斑馬線時得看汽車的“眼色”。
筆者隨機采訪了幾名私家車主,有受訪者表示,雖然知道斑馬線前需要禮讓行人,但是有時候上班趕時間就會按喇叭讓行人停下自己先走。也有車主反映,有時候自己想讓行,卻被后面的車輛逼得不敢讓。
據交通協管員小趙介紹,機動車在人行橫道前不減速、不讓行的現象很常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1條第7款規定,“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將處以20到200元罰款并扣3分”。斑馬線前禮讓行人不僅僅是出于禮貌,更是應當遵守的交通法規。
亂扔東西讓人煩
車主高先生對在高速公路上亂扔東西的行為深惡痛絕。他稱,自己經常被“不明飛行物”襲擊,他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
“我經常走高速,有時一趟下來,會被嚇得出一身冷汗。”高先生說,一次,他正在路上行駛,突然前面飛來一個飲料瓶,他嚇了一跳,趕緊變道,躲到了一旁,可后面的車子來不及反應,狠狠地撞上了護欄。
“除了飲料瓶外,煙頭、塑料袋更是常見,吐痰的更夸張。10名駕駛員中有一半以上會向窗外吐痰,真是既惡心又危險。”一名車友說。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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