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會救助對象減免住院押金
摘要: 北京市民政局、人社局、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近日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規范城鄉社會救助對象醫療救助申請審批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北京市近14萬名社會救助對象從今年
北京市民政局、人社局、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近日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規范城鄉社會救助對象醫療救助申請審批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北京市近14萬名社會救助對象從今年10月起,因病確需住院治療的,由提供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減收住院押金并提供出院即時結算。
《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在完成救助對象住院治療后,應結清應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支付的醫療費用。對于醫療保險支付后的個人負擔部分,由醫療機構按照醫療救助政策先行墊付,社會救助對象只需支付自負部分即可辦理出院手續。各區(縣)政府按照相關規定,在醫療費用結算前,從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中向定點醫療機構提供一定額度的預付資金。
《通知》規定,民政部門要與提供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委托合作協議,明確服務內容與質量、費用結算以及雙方責任義務等,并會同衛生計生等部門做好對醫療服務行為質量的監督管理,防控不合理醫療行為和費用。對不按規定用藥、診療以及提供醫療服務所發生的費用,民政部門不予結算。對違反合作協議,不按規定提供醫療救助服務,造成醫療救助資金流失或浪費的,將終止定點合作協議,取消住院押金減免和出院即時結算服務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并依法追究責任。
據介紹,社會救助對象主要包括特困供養人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難補助人員以及享受城鄉低收入救助人員等。(記者甘貝貝)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健康報)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