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新規敦促信披透明化十天僅四險企“露面”
摘要: 北京商報訊(崔啟斌 陳婷婷)互聯網保險信息披露指引要求,自10月1日起,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險企須在中保協官網指定區域披露信息,但險企信披姍姍來遲。截至昨日,中
北京商報訊(崔啟斌 陳婷婷)互聯網保險信息披露指引要求,自10月1日起,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險企須在中保協官網指定區域披露信息,但險企信披姍姍來遲。截至昨日,中保協官網僅有四家險企“露面”。
北京商報記者登錄中保協官網發現,披露互聯網保險信息的公司包括弘康人壽、長生人壽、東吳人壽和鼎和財險。具體披露的信息中除公司的詳細信息外,還有已設立二級分公司的情況、互聯網保險產品信息、合作保險中介機構和第三方網絡平臺等。
如弘康人壽列有下設河南分公司地址與聯系方式,還列出與慧擇網和京東金融有互聯網保險業務往來,合作期限分別截止到2017年9月16日和2027年4月3日。與此同時,互聯網渠道銷售的五款產品也詳細列出產品名稱、實際銷售名稱與備案編號。而東吳人壽也披露了與招財寶和淘寶網合作的相關信息。
據了解,目前互聯網保險經營同質化較為嚴重,產品創新亟待突破瓶頸,個別產品僅以保障為噱頭,而實際操作中,追逐規模效益,風控意識薄弱,出現了違規承諾收益、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等現象。
為此,保監會于7月底下發《互聯網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經營互聯網保險的機構做出明確的限制,并規定中保協應在官方網站建立互聯網保險信息披露專欄,對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及合作的第三方網絡平臺等信息進行披露,便于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中保協于9月30日向各類保險機構下發相關信息披露管理細則,要求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以及保險中介公司在內的各類保險機構應事前披露信息。對于合作期限或銷售期限在10個工作日以內的合作機構或保險產品,允許事后披露信息,但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但目前披露信息的險企數量卻與實際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險企相差懸殊。中保協此前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6月,全行業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產壽險公司達到96家。
對此,中保協相關人士解釋,中保協在9月底前將互聯網保險信息披露欄后臺系統準備完畢,并將給相應的險企登錄名和密碼,讓險企自行上報信息。但由于此次披露的內容涉及范圍廣,各個險企的審批流程復雜,給險企相應的緩沖期。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保證信披的真實性、準確性,中保協規定各保險機構互聯網保險業務分管領導為信息披露的直接責任人。各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應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組織和協調保險機構的信息披露,并負責與中保協的工作對接。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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