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住房轉讓手續費10月中旬下調1/3
摘要:自今年10月15日起,決定降低住房轉讓手續費等1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并延長專利年費減繳時限。據介紹,此次降低12項收費標準,可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約40億元。
原標題:發改委:住房轉讓手續費10月中旬下調1/3
昨天,國家發改委發布消息稱,自今年10月15日起,決定降低住房轉讓手續費等1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并延長專利年費減繳時限。據介紹,此次降低12項收費標準,可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約40億元。
據了解,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已于日前印發了《關于降低房屋轉讓手續費受理商標注冊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通知》規定,自10月15日起,降低涉及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商、農業、民航、新聞出版廣電、林業等6個部門1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這1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包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房屋轉讓手續費;工商部門的受理商標注冊費;農業部門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權費等;民航部門的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費、民用航空器權利登記費;新聞出版廣電部門的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費和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工本費;林業部門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等。
《通知》明確,新建商品住房轉讓手續費,由現行每平方米3元降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現行每平方米6元降為每平方米4元。各省級價格、財政部門可根據當地住房轉讓服務成本、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房價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進一步適當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轉讓手續費標準,減輕居民購房費用負擔。
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時要求,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對公布降低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各級價格、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通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降低收費標準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