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成欺詐高發區 保險反欺詐警報拉響
摘要: 盡管監管部門對保險欺詐的防范與回擊可謂不遺余力,但在多種誘惑的驅動下,假借保險名義或利用保險合同、對保險消費者或保險公司實施欺瞞和誘騙的違法違規行為仍時
盡管監管部門對保險欺詐的防范與回擊可謂不遺余力,但在多種誘惑的驅動下,假借保險名義或利用保險合同、對保險消費者或保險公司實施欺瞞和誘騙的違法違規行為仍時有發生,且手段越發多樣化。在此背景下,反保險欺詐警報再度拉響。
目前,我國保險市場的欺詐行為形式多樣、種類繁雜。上證報記者獨家獲悉的一組行業數據顯示,2015年上半年,業外保險詐騙司法案件數量、涉案金額和人員均同比大幅上升。其中,業外詐騙類司法案件182起,同比上升38%;涉案金額約1.87億元,同比上升44%;涉及人員391人,同比上升54%。
值得一提的是,除車險領域欺詐風險持續集中外,意健險、企財險的欺詐風險也在不斷增大;從作案手段看,以編造虛假事故原因、夸大損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等常見手段為主。
從險種類別來看,車險是保險欺詐的高發區。今年上半年,共發現車險業外詐騙案件151起,占比83%,汽修廠作案和駕駛員頂包案件占據主導。一類是以汽修廠、4S 店或二手車行人員為主的職業型欺詐案件,多為團伙作案,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編造未曾發生的交通事故、提供虛假理賠材料進行詐騙;一類是駕駛員頂包的機會型欺詐案件,多為酒后駕駛、無證駕駛找人頂包進行詐騙。
此外,意健險欺詐作案手段也日趨隱蔽,給險企和行業反欺詐工作增加了難度。據業內人士介紹,犯罪嫌疑人多以涉嫌自殺、先死后保、偽造病歷資料等形式實施欺詐,較難查證。“比如有涉嫌以自殺形式實施詐騙案,經調查,犯罪嫌疑人生前多背負巨額債務,短期內高額投保意外險后涉嫌自殺詐騙保險金。但由于犯罪嫌疑人身亡,犯罪事實難以認定,公安機關往往不予立案。”
而通過電信進行保險詐騙的新現象值得警惕。今年上半年,個別省市發現不法分子利用客戶理賠信息,冒充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致電保險消費者實施詐騙的案件。據進一步了解,犯罪嫌疑人主要通過三種方式實施詐騙:一是以向客戶支付理賠款或保險公司推出新的理賠政策要對客戶進行補貼為由,要求客戶提供有余額的銀行卡號、有效期、交易驗證碼等信息,隨后轉走卡內余額;二是以客戶理賠案件已結案,賠款已打入銀行卡為由,要求客戶前往銀行ATM 機核實并取款,伺機套取銀行卡號及密碼后,盜取卡內余額;三是以保險公司最近舉辦客戶回饋活動為由,要求客戶匯付一定金額的郵費,或者提供信用卡卡號、有效期以及信用卡背面末三位CVV 碼等信息,盜刷信用卡。
由于保險行業的競爭十分激烈,保險機構各自為戰,信息難以共享與交流,給了保險詐騙可乘之機。據記者最新了解,下半年,保險業將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環相扣的案件風險防范機制,重點從公司管控、行業協查、信息共享和警保協作四個方面推進構建反保險欺詐長效機制。具體的舉措包括:在欺詐風險高發的車險領域試水,推進反欺詐信息系統項目開發工作,爭取年內基本完成車險反欺詐信息系統開發,實現運用大數據信息技術手段科學識別和防范車險欺詐風險。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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