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條款的解釋原則
摘要:文義解釋原則,即按照保險合同條款通常的文字含義并結合上下文解釋的原則。如果同一詞語出現在不同地方,前后解釋應一致,專門術語應按本行業的通用含義解釋。意圖解釋原則
文義解釋原則,即按照保險合同條款通常的文字含義并結合上下文解釋的原則。如果同一詞語出現在不同地方,前后解釋應一致,專門術語應按本行業的通用含義解釋。
意圖解釋原則,指必須尊重雙方當事人在訂約時的真實意圖進行解釋的原則。這一原則一般只能適用于文義不清、條款用詞不準確、混亂模糊的情形,解釋時要根據保險合同的文字、訂約時的背景、客觀實際情況進行分析推定。
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原則,指按照國際慣例,對于單方面起草的合同進行解釋時,應遵循有利于非起草人的解釋原則。由于保險合同條款大多是由保險人擬定的,當保險條款出現含糊不清的意思時,應從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角度作解釋。
批注優于正文,后批優于先批的解釋原則。保險合同是標準化文本,條款統一,但在具體實踐中,合同雙方當事人往往會就各種條件變化進一步磋商,對此大多采用批注、附加條款、加貼批單等形式對原合同條款進行修正。當修改與原合同條款相矛盾時,采用批注優于正文、后批優于先批、書寫優于打印、加貼批注優于正文批注的解釋原則。
補充解釋原則,指當保險合同條款約定內容有遺漏或不完整時,借助商業習慣、國際慣例、公平原則等對保險合同的內容進行務實、合理的補充解釋,以便合同繼續執行。(保協宣)
責任編輯:df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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