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在市區受助 義馬市民尋找好心夫妻
10元路費讓他感激至今
摘要: □晚報記者 高琳琳 本報訊 28年前,義馬市民馮勇在市區做生意時被騙,開小飯店的夫妻倆不但讓他免費吃飯,而且臨走時給了他10元路費。昨日上午,馮勇輾轉聯系到記者,
□晚報記者 高琳琳
本報訊 28年前,義馬市民馮勇在市區做生意時被騙,開小飯店的夫妻倆不但讓他免費吃飯,而且臨走時給了他10元路費。昨日上午,馮勇輾轉聯系到記者,希望晚報幫他找到28年前的恩人。
“我有一個親戚在義馬市,想通過晚報找他的恩人。”昨日上午,市民馮麗撥打晚報新聞熱線反映。馮麗說,她在義馬市的親戚名叫馮勇,是大伯家的兒子。
隨后,記者與馮勇取得了聯系。據馮勇講述,當時他在市區和別人合伙做糧油加工的生意,表妹馮麗一家給了他很大的幫助,不但為他提供食宿,而且借錢給他做生意。
“當時我急著掙錢,結果被人騙了。”馮勇說,無奈之下,他把生意交給朋友,算是自己的補償。身無分文的馮勇本想回到叔叔家,但他感覺愧對親人,無顏回去。當時,他就在市健康路人民醫院對面的二七廣場(現靖宇廣場)里轉悠,然后在附近一家小飯店門前坐了下來。
開飯店的夫妻倆年齡不大,女兒才5歲。看他很落魄,男店主上前詢問,并讓妻子給他做了一大碗肉絲面。
馮勇說,當時物價很低,一碗肉絲面雖說才幾角錢,但是讓他很感動。他本想在店里幫幾天忙感謝這對好心的夫妻,可對方拒絕了,讓他重拾信心,別在飯店里浪費時間。他臨走時,這對夫妻拿10元錢給他,讓他能安全回家。靠這10元錢,馮勇回到父母身邊,開始踏踏實實找工作掙錢。
“雖然現在我不是一個富翁,但是我很感激曾幫助過我的這對好心的夫妻。”馮勇說,十幾年前,他到市區找過這對夫妻,但是因為原來的小平房都拆了,他無從找起。他只記得別人喊那位大姐霞姐。他們的女兒今年應該33歲了。
可能是時間原因,馮勇對恩人的記憶少之又少,加之市區近30年的變化,無疑給他的尋人之路增添了許多阻礙。如果市民對這對善良的夫妻有印象,或者馮勇要找的這對夫妻能看到報道,請及時與記者聯系(13639659110),了卻馮勇多年的愿望。
(線索來自本報新聞熱線2830110 線索提供人楊女士獲三等獎 獎價值68元頭曲酒一瓶)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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