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旅游”新業態將放寬準入許可
摘要: 原標題:“互聯網+旅游”新業態將放寬準入許可 國務院辦公廳8月11日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指出,通過改革創新促
原標題:“互聯網+旅游”新業態將放寬準入許可
國務院辦公廳8月11日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指出,通過改革創新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對于推動現代服務業發展,增加就業和居民收入,提升人民生活品質,具有重要意義。《意見》提出6方面、26條具體措施。其中,包括放寬在線度假租賃、旅游網絡購物、在線旅游租車平臺等新業態的準入許可和經營許可制度。
國家旅游產業科技創新工程中心主任石培華表示,該《意見》首次明確將旅游投資和消費并重,明確將旅游消費和投資作為雙熱點培育,并將投資置于前,這是對旅游業定位和認識的又一次突破。
《意見》第一方面即明確實施旅游基礎設施提升計劃,改善旅游消費環境:其中包括著力改善旅游消費軟環境;完善城市旅游咨詢中心和集散中心;加強連通景區道路和停車場建設;加強中西部地區旅游支線機場建設;大力推進旅游廁所建設這六條具體措施。
除此之外,《意見》還從實施旅游投資促進計劃,新辟旅游消費市場方面進行了規范,包含加快自駕車房車營地建設、推進郵輪旅游產業發展、培育發展游艇旅游大眾消費市場、大力發展特色旅游城鎮、大力開發休閑度假旅游產品、大力發展旅游裝備制造業、積極發展“互聯網+旅游”這七條具體措施。
由此看來,對于旅游投資的大力促進,將成為日后旅游業的發展重點。其實,一直以來在國家的相關文件中,一般都將旅游作為消費新增長點。而此次《意見》將旅游投資和消費并重,業內人士對此認為,這是由我國旅游發展特點和面臨主要問題決定的。我國旅游供需矛盾突出,呈現供不應求的狀況。旅游基礎設施投入不足、歷史舊賬多,跟不上旅游發展需要。旅游投資的快速增長將從供給端為國民提供更多的旅游產品供給,以滿足快速增長的旅游需求,也將共同促進旅游產業的黃金發展,在線旅游、出行等旅游新業態為旅游提供便利。
而上述促進旅游發展的條款中, 關于積極推動“互聯網+旅游”的措施備受關注,對此,石培華指出,這是國家首次系統提出積極推動“互聯網+旅游”。積極推動在線旅游平臺企業發展壯大,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業的資源、要素和技術,形成旅游業新生態圈,推動“互聯網+旅游”跨產業融合。支持有條件的旅游企業進行互聯網金融探索,打造在線旅游企業第三方支付平臺,拓寬移動支付在旅游業的普及應用,推動境外消費退稅便捷化。加強與互聯網公司、金融企業合作,發行實名制國民旅游卡,落實法定優惠政策,實行特惠商戶折扣。放寬在線度假租賃、旅游網絡購物、在線旅游租車平臺等新業態的準入許可和經營許可制度。到2020年,全國4A級以上景區和智慧鄉村旅游試點單位實現免費WiFi(無線局域網)、智能導游、電子講解、在線預訂、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蓋,在全國打造1萬家智慧景區和智慧旅游鄉村。
除此之外,石培華還表示,該《意見》首次明確詳細提出實施旅游新業態的旅游投資促進計劃;首次直接談及優化調整休假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有利條件;首次在文件中提出明確的實施旅游基礎設施提升計劃,形成項目工程包;首次系統詳細提出實施鄉村旅游提升計劃等。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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