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行卡交易不受“網購5000元限額”限制
摘要: 原標題:央行:銀行卡交易不受“網購5000元限額”限制新華社圖。央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解釋稱銀行卡交易不受“網購
原標題:央行:銀行卡交易不受“網購5000元限額”限制
新華社圖。
央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解釋稱銀行卡交易不受“網購5000元限額”條款的限制
廣州日報訊
(記者黃江潔)央行7月31日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單日交易限額5000元的規定引起消費者廣泛關注。
不過,央行隨后解釋稱,銀行卡交易不受“網購5000元限額”條款的限制。對此,網友紛紛拍手稱好,“不用剁手,可以盡情敗家”。
銀行卡網購不受5000元限制
央行7月31日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支付機構采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這是否意味著不能愉快地 “剁手”了?
其實不然。央行隨后明確指出,額度限制僅規范個人客戶使用支付賬戶“余額”付款的交易,客戶使用銀行賬戶付款的交易(包括“商業銀行網關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等),則不受該條款限制。
網友:可以繼續“剁手”
東莞藏富于民,東莞人熱衷于網購是有數據支撐的。
阿里巴巴公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雙十一”當天,東莞人豪擲3.16億元,位居全國大城市中第20名;而去年“雙十一”,東莞人的“戰績”則更是驚人,半天時間交易額就近3億元。
央行的上述征求意見稿公布后,東莞有“骨灰級”“剁手族”吳女士就發微信說,“網購限額5000元?買臺蘋果手機就不止了!再也不能愉快地網購了。”而央行解釋銀行卡不受5000元限制后,吳女士又發微信說,“原來我搞錯了。還是可以繼續剁手的,呵呵。”
“好消息,銀行卡不受5000元限額,以后大家電、手機、包包還是可以網購,用銀行卡快捷支付就行了。”東莞某保險公司職員廖女士在朋友圈里轉發相關,并評論說。她轉發的鏈接也得到了一眾朋友的點贊和轉發。
作者:黃江潔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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