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松綁第三方網銷平臺
摘要: 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元月 陳婷婷)從今年10月起,第三方互聯網平臺代銷保險產品將不再受牌照限制。最新公布的互聯網保險新規顯示,只要第三方網絡平臺獲得保險業務經營
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元月 陳婷婷)從今年10月起,第三方互聯網平臺代銷保險產品將不再受牌照限制。最新公布的互聯網保險新規顯示,只要第三方網絡平臺獲得保險業務經營資質,即可銷售保險產品,并不再另發網銷牌照。
保監會上周六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經營的主體、條件和區域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對互聯網保險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首次將第三方網絡平臺的經營列入監管范圍。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指出,看上去是加強了對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的監管,實則是為第三方網絡平臺銷售保險松綁。
早在2012年,僅有19家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獲準經營保險業務,為慧保保險經紀、中民保險經紀、新一站保險代理、揚子江保險經紀、航聯保險經紀五家保險中介機構旗下所屬的平臺。
不過,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越來越多的第三方網絡平臺覬覦保險業務,市面上早已有很多平臺涉獵保險產品銷售,如淘寶、網易、OK車險、最惠保、大特保等。
一位保險中介負責人解釋,如果想獲得保險銷售資質,一般采用兩種模式,一種是保險公司直接開店的模式,如淘寶保險、網易保險;另一種則是與可在網上銷售保險的保險中介機構合作。“但隨著《辦法》的出臺,市場上一些為第三方網絡平臺提供過單業務為生的中介機構將面臨很大的生存壓力。”該負責人坦言。
《辦法》的出臺無疑推動了互聯網保險井噴。南開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教授朱銘來指出,過去保險營銷成本的設計并不合理,無論是個人銷售還是銀行成本,銷售費用占比很大,而互聯網保險“去中介化”恰好可以解決傭金過高的問題。數據顯示,2014年網銷保險累計實現保費收入858.9億元,同比增長195%。
《辦法》還規定,投保人繳的保費應直接轉賬支付給保險機構的保費收入專用賬戶,第三方網絡平臺不得代收保險費并進行轉支付。這將取締其之前的灰色收益鏈。目前,很多網站搭售意外險很多賬目的處理是直接代收保費,新規發布意味著未來只要是保費收入,只能是保險公司收取。不過,保險公司可以依法在第三方支付平臺開設專用賬戶。
最惠保創始人陳文志認為,在第三方平臺開設專用賬戶,還屬于保險公司的賬目,還是要分賬,比如說買機票綁定的保險,之前可能都打在一個賬戶上,現在就得分開,這不僅方便保險公司管理,也有利于監管的抽查。
據了解,第三方網站不愿將投保人信息轉交保險公司,有的只是給姓名、身份證等。為改變信息不對稱,《辦法》規定“第三方平臺需要互聯網平臺能夠完整、準確、及時向保險機構提供投保操作軌跡等信息,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聯系方式、賬戶等資料”。
此外,《辦法》還為車險網銷取消跨區域的限定。此前,征求意見稿中有“高現金價值的人身保險產品、機動車保險產品不得將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也就是說保險公司須在有分支機構的地方銷售車險,而新規對此進行了刪除。
慧擇網副總經理蔣力認為,按照“負面清單”的模式,這很可能是為專屬互聯網保險公司經營車險開綠燈,因為這些公司并沒有設立分支機構。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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