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不住的老尚
摘要:□ 陳遠志 楊春麗泌陽縣春水鎮魏莊村委尚莊村70歲的尚天廣一生很傳奇。他做過大隊支書,當過鎮農行主任,與農業和土地打了一輩子交道。退休后,他又承包了30多畝果園和紅薯
□ 陳遠志 楊春麗
泌陽縣春水鎮魏莊村委尚莊村70歲的尚天廣一生很傳奇。他做過大隊支書,當過鎮農行主任,與農業和土地打了一輩子交道。退休后,他又承包了30多畝果園和紅薯試驗田,辛勤勞作,無償為村民傳授農業技術,成為遠近聞名的農業專家。同時,他還積極為保護村里的一處古代農耕文明遺址奔走不息。
“我是一個閑不住的人,這一輩子就喜歡和土地、農業打交道,能為鄉親們做點事是我最大的快樂。”尚天廣樂呵呵地說。
2007年,尚天廣退休回到老家。按說,他辛苦一輩子,應該安享晚年了。可他是個閑不住的人,開始了人生的第二次創業。他用自己的幾畝好地換了別人30多畝荒地。妻子特別不理解,說:“放著好地不種,要荒地干啥,自己家的地還種不完,還去承包別人的地!”尚天廣語重心長地對妻子說:“我在任的時候沒給鄉親們作啥貢獻,現在我退休了,孩子們也成家立業了,時間也多了,就想弄點地,搞點試驗田,看看能不能把農產品產量提上去,讓鄉親們增加點收入。”妻子見他如此執著,也沒再說什么。
頭一年,他在承包的試驗田里種上了花生。為了便于管理,他在地里蓋了兩間簡易房,在里面支起了簡易床。他特意買來花生管理與高產的書籍,認真學習知識。同時,他還結合實踐,認真記錄花生生長情況,精心施肥、除草。為了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他還主動聯系省、市農業專家,有時跑到鄭州、駐馬店當面請教。在不懈的努力下,他的花生畝產比別人的高出
他是個善于學習的人,喜歡動腦筋。在培育果樹的過程中,他學會了果樹環割技術,即通過切割樹枝一定部位的皮,使果樹按人們的意志生長,對提高果樹產量作用明顯。他當時想,把這項技術用到農作物上行不行,如果成功,糧食產量肯定會大幅度提升。他把這一想法先應用到西瓜和紅薯上,特意種了一分地的西瓜和紅薯來試驗。用環割技術來管理,結出的西瓜又圓又大。他對紅薯秧實行刺莖技術,這項技術其實是根據環割技術發明的。具體做法是在紅薯秧最粗壯的部分適當割兩刀,上刀口涂上矮壯素,下刀口涂上磷酸二氫鉀,最終他種的紅薯畝產比別人高出200多公斤。但他并沒有滿足,后來又到正陽縣找“紅薯大王”葉啟營求教高產的方法。當時,天降大雪,下車后他又冒雪步行好幾公里才找到葉啟營的家。
尚天廣向筆者算了一筆經濟賬,如果使用刺莖技術,紅薯每畝產量2000多公斤,可出粉
遇上生產難題,鄉親們都說:“找老尚問問,他可是農業專家。”這話不假。每到莊稼生長季節,鄉親們經常來到他家咨詢,他對每個人都很熱情,耐心解答。外村的村民莊稼生了病請他去瞧瞧,他也從不推辭。有時他連自家的莊稼都顧不上照料,卻忙著指導村民為花生科學育種育苗,給果樹施肥、嫁接、噴藥,一天下來累得口干舌燥、四肢酸疼,但沒有絲毫怨言。
幾年來,他還免費為村民提供果樹苗。附近村莊有一位村民準備承包百余畝荒地種果樹,需要樹苗,從老尚這里拿走了幾百棵,他一分錢沒要,還熱情傳授果樹栽培的有關知識。每年果樹成熟的時候,他都準備好一大筐果子送給鄉親們嘗嘗。村里的小孩來果園玩,老尚都讓他們吃個夠,臨走的時候還給孩子們捎帶幾個。
在尚天廣的果園旁邊有一處山崗叫做龍眼崗,崗上有一處保存基本完好的明清時期的糧食儲存、加工遺址。該遺址通體由一處30余畝的石板構成,其中石板有效使用面積5.12畝,占17%,分為莊稼儲備區和食糧加工區兩大區域。莊稼儲備區由4塊面積不等的石板組成,面積3.92畝;食糧加工區由一個完整的石板構成,面積1.2畝。站在龍眼崗上,尚天廣郁郁蔥蔥的果園盡收眼底。當初,尚天廣把試驗田和果園選在此處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看管好、保護好這處遺址。他介紹,龍眼崗農耕遺址記錄了當地先人在此從事農事的生動場景,在古代農耕文明時期,農業生產技術落后,生活粗放,莊稼的收割、運輸和加工都基本靠手工勞動。每到收獲季節,龍眼崗周圍村子的群眾不約而同地把收獲的莊稼集中到此,通過打場、淘曬、碾軋、碓臼、篩籮,最后加工成可供食用的粉面。至今這里還流傳著“一遍碾,兩遍碓,三遍四遍能下鍋”的順口溜。
如今,隨著機械化和農業技術的提高,龍眼崗廢棄不用30多年了,變得冷冷清清,只是偶爾有村民在此曬麥。更嚴重的是,崗上的部分設施還遭到了破壞,他很心痛,如果不及時保護,若干年后,這處遺址將不復存在。因此,從退休到現在,他為保護龍眼崗不斷奔走。他把龍眼崗的基本信息整理成材料,積極和鎮政府以及上級文物部門對接,準備把此處申報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下一步,他還準備自籌資金找人設計規劃,建立一座龍眼崗農耕文化遺址博物館,讓更多的人了解這處珍貴的遺址和泌陽悠久的農耕文明。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