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前員工”卷款失蹤前夜曾欲再騙50萬
摘要: 圖為蘇瑜曾供職的興業銀行北海分行。 “興業銀行北海分行‘前員工’卷巨款失蹤”追蹤 興業銀行北海分行前員工蘇瑜被指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
圖為蘇瑜曾供職的興業銀行北海分行。
“興業銀行北海分行‘前員工’卷巨款失蹤”追蹤
興業銀行北海分行前員工蘇瑜被指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間,利用“幫辦銀行過橋業務賺取高額利息(過橋貸)”為由,誘騙興業銀行多名大客戶共約30億元(報案額11.6億元),并于今年5月人間蒸發。
6月11日,興業銀行北海分行大門上方的電子顯示屏上,滾動播放著“熱烈慶祝興業銀行2014年理財能力排名第一”的字樣,并附帶介紹新推出的理財產品。看到記者在拍照,有保安過來制止。
此時,距蘇瑜失蹤,已過去了二十多天,蘇瑜何時能歸案,數十億元巨資去哪了,都還是一個謎團。新京報記者通過采訪與蘇瑜相識的人,力圖還原事件經過。
蘇瑜“做事比較大膽”
有受害者指出,如果不是“出了事情”,蘇瑜可能會被提拔。
蘇瑜,1980年出生,廣西北海本地人,廣西大學本科畢業后回到北海工作。2010年,蘇瑜進入興業銀行北海分行籌建組工作。
據一位和蘇瑜共事過的興業銀行北海分行前員工介紹,蘇瑜做事風格比較大膽,在風險控制方面比較激進,業績比較好,深得領導賞識。一個體現就是,蘇瑜被提拔為興業銀行北海分行業務三部的負責人,并擁有自己獨立的辦公室。
事發后,興業銀行北海分行的高層拒絕就蘇瑜的業務能力作出評價,稱“是公司內部事情”。不過,據受害者李某透露,蘇瑜曾向她說起,2014年,其拿到了60萬元的獎金,比分行領導都多。
受害者多是之前和蘇瑜有業務往來的興業銀行的客戶,其中,有一位還是和其在一個大院中長大的玩伴。
受害者陳某稱,蘇瑜看著挺老實,不吸毒、不賭博,即便一起玩牌也玩很小,也沒見他炒過股票。“所以事發后,我們也都沒有想到蘇瑜會跑路。”
消息稱蘇瑜被送至越南
多位受害者稱,相信蘇瑜,一方面是其興業銀行員工的身份,一方面,其確給大家帶來了收益。
據受害者透露,起初,由蘇瑜辦理過橋貸款業務,自己會和借貸人當面簽署合同,會要求有抵押物。2014年11月后,蘇瑜借口年底大家太忙,其拿出簽好的借貸合同,讓其簽字轉賬。事發后,受害者才知道上述借款合同系蘇瑜偽造,根本不存在借貸方。
巨額資金的走向,令受害者充滿疑問。騙局暴露后,蘇瑜把當地一位商人馮某拋出來,說馮拿了2億元。
據多位受害者稱,商人馮某承認其從蘇瑜那里拿了兩億元做生意。并且馮還和蘇瑜一起向借款人簽了借據,表示愿意還錢。商人馮某是北海本地人,從事食品生意。
“但除了這2億元,蘇瑜堅決不說出其余資金的流向。”陳某稱。另據多位受害者稱,馮在蘇瑜消失后,告訴大家是他把蘇瑜送到越南的。
受害人李某應該是最后一位見到蘇瑜的受害者。“(5月)13日上午,蘇瑜還讓我給他打50萬,幫銀行走流水,我沒答應,約他晚上見面再聊。”
李某說,我是想再問問他什么時候還我錢,他則是想讓我給他再打50萬元。
“當天晚上聊了很久,他說幫銀行走流水,會很快還我的,讓我轉50萬給他。”李某稱:“但我已經不敢相信,就拒絕了。”
到凌晨一點多鐘,蘇瑜才離開李某家。5月14日上午,受害者馮某(非商人馮某)從商人馮某處得知蘇瑜已經跑路。
多名受害者證實,商人馮某于5月21日被北海市公安局控制,新京報記者聯系北海市公安局,對方未予回應。
李某事后回憶稱,13日晚上,送蘇瑜來見他的車子沒有安裝牌照。
回應
相關方均未公布事件進展
案件爆發半個多月后,多位受害者稱,除了最初報案時錄口供外,警方未曾透露任何案件進展的情況。北海警方稱正在調查之中。
記者聯系了興業銀行北海分行的法務人員,對方稱會用書面形式回應,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應。
肩負當地銀行監管職責的北海銀監局負責人則拒絕接受記者采訪,稱目前由北海市委宣傳部統一宣傳口徑,并對記者表示可以看興業銀行的公告了解事態發展。不過,北海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則表示,根本沒有就興業銀行前員工“卷款潛逃”一事接到指示,并表示,興業銀行北海分行是一個銀行派出機構。(朱星)
當事人
妻子稱5月11日已辦離婚
6月10日上午,新京報記者電話聯系到蘇瑜妻子,其稱2015年5月11日和蘇瑜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
蘇瑜妻子稱,蘇辭職、辦理過橋貸款、涉嫌騙取別人財物事情自己均不知情。2015年3月份陸陸續續從身邊朋友聽到,蘇瑜因為錢上的事情鬧得很大,許多人已找去蘇瑜工作的地方。
“感覺事情不太對,再加上很早之前就知道蘇瑜在外面有情人,今年5月11日和蘇瑜辦理了離婚。現在比任何人都希望通過警方找到他,把事情說清楚。”其妻子說道,蘇極大地欺騙了自己,為了和蘇離婚,家里有三處房產,自己都選擇了主動放棄。
其妻子強調,其中一處房產合同,在離婚當天,被蘇瑜拿走。5月13日,蘇瑜發短信給妻子,稱要來拿合同,“后面就聯系不到他了”。(郭永芳)
情人稱被騙400萬元
據受害者透露,蘇瑜有一個很多年的情人李紅(化名)。新京報記者通過多方采訪得到了印證,并電話聯系到了李紅。
李紅證實了自己確實和蘇瑜為情人關系,同時也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約400萬元被蘇瑜騙走。
“我并不是其他受害人說的,幫助蘇瑜打理其所有錢款。”李紅說,從2010年左右開始,自己的現金、房產抵押貸款、父母親借來的約400萬元全部拿給了蘇瑜。
記者問到蘇瑜和興業銀行北海分行的一位高層(疑與此案有關聯)是否有業務往來時,李紅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但是兩個人確實經常通電話。
“蘇瑜3月份辭職以后兩個人也經常通話,具體講的內容我就不知道了。”李紅說道。最后一次見到蘇瑜是在5月中旬,知道他現在缺錢,自己把房子抵押出去,貸款約100萬元,給了蘇瑜,后來人就找不到了。(郭永芳)
責任編輯:lyp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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