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并非“多多益善”
摘要: 現如今,不少消費者都未雨綢繆,希望通過保險來為自身和家庭增添一份保障,有的投保人手里甚至同類型的保單都有好幾份。不過業內人士也提示消費者,保險產品可并非&ldq
現如今,不少消費者都未雨綢繆,希望通過保險來為自身和家庭增添一份保障,有的投保人手里甚至同類型的保單都有好幾份。不過業內人士也提示消費者,保險產品可并非“多多益善”,保單能否“疊加”賠償,這還得看具體的險種來定,消費者要根據自身情況及時進行合理調整。
車險 損失多少賠多少
對于一部分新車主而言,在購買保險時甚至希望購買雙份保險來為自己的愛車提供足夠保障。然而業內人士卻表示,雙份保險可并非能得到雙倍賠償。
某財險公司從事車險銷售的王經理告訴北京晨報記者,根據目前《保險法》的相關規定,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
王經理向北京晨報記者舉了一個簡單例子,假如車主在不同公司重復購買了兩份保額為20萬的第三者責任險,在發生事故造成損失后,車主并不會得到兩家保險公司的雙份賠償。如果車主損失5萬元,車主可以要求兩個公司根據保費比例進行賠償,也就是說車主購買車險獲得理賠的金額不會超過其實際損失的金額。
醫療險 花多少賠多少
目前保險公司推出的醫療費用補償保險、意外醫療保險等補償型險種,都是以損失補償為原則,保險公司將以被保險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限給付保險金。
簡單而言,如果投保人購買了兩份醫療費用補償保險各1萬元,如果其實際生病住院花費了8000元,在理賠過程中,保險公司也只會賠償其所花費的8000元實際開銷,保險金總和不會超過其住院期間的花銷。
同時,據了解在各家保險公司的醫療費用保險條款中,均明確要求在理賠時,提供醫療費原始憑證作為獲取醫療費賠償的必要條件,復印件或其他收費憑證均不被受理。也就是說醫療保險與車險類似,各個保險公司進行比例賠付。并且有部分相關產品還需要參照醫保或其他渠道的報銷額度進行理賠,然后才對剩余部分進行再報銷。
因此,投保人在選擇購買補償型醫療保險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保障需求,并結合自己已經擁有的公費醫療、社會醫療保險和其他醫療保險等保障,避免因重復購買而增加不必要的保費支出。
意外險 限定投保上限
意外險對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并不陌生,很多投保人都會為自己或家庭其他成員投保相應的保險,增加保障。
某壽險公司工作人員張先生告訴北京晨報記者,“目前,意外險是能夠疊加給付的。”簡單來說,對于意外險來說,只要是因為意外事故導致的殘疾或者身故,對應的賠償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疊加的。如果投保人分別向兩家保險公司投保了意外險各50萬,投保人不幸發生了意外,只要符合理賠條件,相對應的證明材料齊全,投保人就可以獲得兩家保險公司100萬的賠付。
不過張先生也表示,“雖然可以疊加給付,但這并不意味著人身意外險就可以無限地購買。出于防范道德風險的考慮,保險公司會規定一個最高額度或者購買份數,一旦超過這個范圍,保險公司就會拒絕投保。”
重疾險
可疊加給付
隨著社會壓力的增加,投保人對自身的身體狀況愈加關注。近年來,涉及重大疾病的保險產品也一直頗受青睞。
而據業內工作人員張先生的介紹,目前除了意外險外,能夠疊加給付的保險產品還包括重疾險和定期壽險。其中,重疾險產品一旦發生合同里所規定的疾病,必須進行理賠。并且這些理賠只與有沒有被確診有關,和治療狀態、治療花費無關。
舉例而言,如果投保人購買了一份30萬的重疾險,又在另一家公司購買了20萬的防癌險。假如投保人被查出癌癥,且符合這兩份保險的理賠范圍,那么投保人就能獲得兩家公司共計50萬的保險理賠。
不過,需要提示投保人的是,保險公司一旦給付重疾保險金后,相應保險合同就會終止。而且,如果你所買的重疾險是附加險,那么主險的合同也會要求終止,保險公司只會退還主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北京晨報記者
李小娟 張靖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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