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質監局開展配制酒生產環節專項整治回頭看
摘要:本報訊 (通訊員 張新旗)為鞏固白酒、配制酒專項整治成果,嚴防不法企業打法律政策的“擦邊球”,牟取非法利益,日前,驛城區質監局開展了配制酒生產環節專項整
本報訊 (通訊員 張新旗)為鞏固白酒、配制酒專項整治成果,嚴防不法企業打法律政策的“擦邊球”,牟取非法利益,日前,驛城區質監局開展了配制酒生產環節專項整治回頭看活動。
約談關鍵人員。該局對全區3家白酒(配制酒)生產企業的法人代表、質量負責人、化驗員共13人,就白酒(配制酒)產品質量和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等有關內容進行了警示約談。該局要求,嚴格遵照其他酒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中對生產工藝的要求,不得擅自更改生產工藝流程。
答疑關鍵環節。該局對配制酒企業法人和質量負責人存在的疑問,進行現場答疑解難,散發印發的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問答(三)》中第三十六條回復,要求生產黃酒、白酒都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使用自釀的黃酒、白酒生產配制酒。同時,必須更換所有與白酒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觸的塑料制品,杜絕塑化劑污染。
規范標簽標識。該局嚴格按照GB7718-2011、 GB10344-2005等標準規定。要求企業不準虛假標注產品執行標準和配料表等強制標示內容,不準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和標識信息不真實的配制酒,禁止冒用食品生產許可標志及編號。
把好出廠關。該局要求,對沒有整改到位的企業,不得進行生產,待整改完畢后,向轄區質監部門提出書面報告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生產。企業所有生產產品,必須委托省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對其開展鄰苯二甲酸酯、甲醇、氰化氫等有關物質檢驗,檢驗合格產品方可出廠銷售。
保持高壓嚴打態勢。該局組織開展聯合打擊行動,加強與職能部門和公安部門的協助配合,依法查處配制酒生產中的違規違法行為,堅決防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的發生。
責任編輯:wtt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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