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盜版教材成駕校“潛規則”
摘要:同樣是花幾千元錢考駕照,所發教材的質量卻相差很大。學員認為這些駕校發的教材是盜版的,但是部分駕校稱這些教材只是供學員參考的內部資料,不存在盜版。昨日上午,記者對市區的幾所駕校進行了調查,發現一些駕校給學員發的教材是“沒娘的娃”。
市民在展示駕培資料。
執法人員在檢查駕培資料。
□晚報記者 高琳琳/文 閆宏偉/圖
同樣是花幾千元錢考駕照,所發教材的質量卻相差很大。學員認為這些駕校發的教材是盜版的,但是部分駕校稱這些教材只是供學員參考的內部資料,不存在盜版。昨日上午,記者對市區的幾所駕校進行了調查,發現一些駕校給學員發的教材是“沒娘的娃”。
學員反映
駕校發的教材是盜版的
“你看看我的書,還沒有別人的一半厚,而且題也沒有別人的多。”昨日,市民馬亮向記者反映,他在市區一所駕校報名參加C1駕駛證的考試,但是學校發的教材和一個朋友所持的教材大相徑庭。
馬亮說,他的書極有可能是盜版的。通過比對,他發現兩本書中有多處不同,而且他的書上沒有印刷單位及刊號等。讓馬亮氣憤的是,除了以上不同之處外,書中的一些交通圖標也很模糊。而且就這樣薄的一本書竟然收費25元。
“這本書也就值幾元錢,但是到了駕校就變成了幾十元錢。一所駕校一年有幾千甚至上萬名學員,一本教材就可獲取暴利。”在市區一所駕校學習近兩年才拿到駕照的劉森說。
劉森告訴記者,他看過書后,在電腦上做了幾次題都不及格。后來,他經過比對才發現,教材上有幾道題印錯了。無奈,他只好到書店買了本正版的《安全駕駛從這里開始》。
從市民提供的兩本教材上記者看到,雖然都是關于科目一的書,但是有很大區別:厚薄不一,紙張不同,清晰度也不同。唯一相同的是兩本書都沒有出版單位和印刷單位等。
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規定,駕校必須給學員發統一正版教材,不發教材或發盜版教材都屬違規行為。
“駕校給學員發關于安全文明駕駛的資料,是為了更好地增加他們的交通安全知識,使其做到文明駕駛和文明出行。發放盜版書籍是誤導駕駛人員。”一名民警告訴記者,平時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大都是駕駛員安全意識淡漠造成的,駕校應把學員安全文明駕駛意識的培養放在首位。
用盜版教材
成“潛規則”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市中華大道東段的一所駕校。在該駕校報名室里記者看到,墻上張貼著各種駕照的收費標準。
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提供了一本《安全文明駕駛知識考題》,稱只要把這本書上的考題都做對,就可以參加科目一考試了。記者看到,這本《安全文明駕駛知識考題》的封面上沒有印刷單位等,書的背面印有“工本費:25元”的字樣。
“這本書是考科目一的吧,收費嗎?我還用不用來上課?”記者問一名工作人員。
“是科目一的,費用都在學費里含著。你把書看會了就可以預約考科目一。不用來上課,不想看書可以多在電腦上做做題。”工作人員說道。
“你們發的書是自己印的吧?”記者追問。這名工作人員說:“好多駕校都是自己印刷的,這已經成為‘潛規則’。但書的內容都是全國統一的。”“那這書就是盜版的了?”記者問。“這只是我們印刷的學習資料,不是書,不存在盜版。”
記者隨后撥打了駐馬店市新時代汽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的報名熱線。一名女工作人員十分熱情地說,現在學校正在搞活動,報名有優惠,而且幾天后就可以考科目一。
“你來報名吧,給你發本書回家看看,明天就可預約考試。”對方向記者介紹。“不是完成學時才能參加考試嗎?”記者問道。
“那你就不用管了。”對方說。
文化部門現場抽查
昨日上午,記者跟隨市文新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對市區一些駕校發的教材進行抽查。
在市商桐路平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業務大廳里,執法人員向工作人員出示證件后查閱了該校給學員發的理論教學資料——《安全駕駛從這里開始》。記者看到該教材上注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材”字樣。
在檢查中,該校一名負責人稱,這些資料都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
“這些書我們用四五年了,有事的話早就不用了。”旁邊一名中年男子說。該教材背面印有“定價40元”的字樣。執法人員要求工作人員提供購書發票時,對方稱相關人員不在單位。執法人員隨后抽檢了3本教材,結果有待進一步鑒定。
上午11時,執法人員來到位于市汝河大道中段的市高新區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在該駕校工作人員提供的3本教材樣本上記者看到,雖然教材的名稱相同,但書的厚度不一,而且封面上的字樣和反光程度也不一樣。當執法人員提出查看購書發票時,工作人員以“有事找我們校長,我們沒有發票”為由拒絕了。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一些駕校并沒有強制要求學員上安全文明駕駛課,對于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中要求駕駛員必須掌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及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的內容,大都是學員自學的。
加大對非法出版物的查處力度
針對一些學員反映駕校使用非法出版物的情況,記者采訪了市文新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劉文利。劉文利說,非法出版物紙張粗糙,字跡不清,而且還容易誤導市民,甚至造成一定的危害。一些駕校使用非法出版物主要是有利可圖,一本書定價25元,實際成本只有幾元錢。
“根據國家規定,除國家批準的出版單位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版在社會上公開發行的圖書和音像出版物,違者屬于非法出版活動;非出版單位編印、翻錄內部使用的非營利性的出版物,須報經主管單位批準,并經縣級以上管理機關批準,違者也視為非法出版物。”劉文利說。
記者了解到,2014年11月,市文新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曾根據市民舉報對市區幾家駕校發的教材進行了檢查。檢查發現,這些駕校所發的教材沒有印刷單位及刊號。經過省新聞出版局對送檢出版物的鑒定,這些教材屬于未署出版單位等內容的非法出版物。
劉文利告訴記者,根據《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進口、發行業務,假冒出版單位名稱或者偽造、假冒報紙、期刊名稱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定職權予以取締,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構不成刑事處罰的,沒收其出版物、違法所得和從事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及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劉文利說。
針對市區一些駕校向學員發放內部資料和非法出版物的行為,劉文利說,根據規定,印制內部資料也要經過文化部門審批。下一步,文化執法部門將加大對我市教材及考試題庫等非法出版物的專項整治力度,以免盜版圖書危害市民。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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